东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建筑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项目(一期)-漳州市东山县屋顶太阳能资源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递交时间:**** 17:21信息来源:点击登录查看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③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本条要求。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或联合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3,585,701.3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它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09:00:00 |
开标地点 | 东山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内容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