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招标/采购内容 | | 预算金额 | 暂未确定 |
获取标书截止时间 | **** 12: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 15:00:00 |
招标单位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
代理机构 | 代理联系人/电话 | 徐红诚 **** 代理机构其他联系人 |
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新院区建设项目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原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点击登录查看新院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开工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试验检测(桩基础及支护工程除外)服务进行招标。
2.1建设地点:衡水市****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82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408.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41.79平方米,总体规划床位数600床,总停车位910辆。含医疗综合楼一栋,另设附属配套用房、制氧站、垃圾站及污水处理站、门卫等。并配套建设消防水池、给排水、配电以及室外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本次试验检测(桩基础及支护工程除外)服务涉及面积为66620平方米。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招标范围:根据国家规范图纸范围内需检测的全部项目,检测项目包括从开工到竣工验收规范要求检测的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桩基础及支护工程除外)。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检测范围必须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获取:点击登录查看。
5.2文件获取时间:****至****,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5.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6.1投标人需提供一正四副,共计五本纸质投标文件,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截至时间前不得启封等字样。
6.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文件和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
6.5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五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衡水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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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衡水市****
联系人:徐红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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