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温州威鹏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的公告 | |
温州威鹏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在鹿城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林访 联系方式:****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语言播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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