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丰县年处理8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信丰县年处理8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信财购2025F**** | 信丰县年处理8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设备采购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后60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00:00 至 ****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分中心(信丰县5G产业园园区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合同签订完成生效后,支付30%采购预付款,所有货物到齐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所有货物安装、部署、调试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剩余20%经采购人组织项目最终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每次结付项目款,供应商均要凭税务部门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合格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流程)。 6.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4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5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信丰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信财购字〔2023〕2号)、《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信丰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信丰县迎宾大道奥信水果批发市场正门对面兴欣荣汽修厂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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