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我单位拟开展的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代理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兴安盟****
(二)预算金额:本次预算金额为****.00元。具体以项目实际发生为准。
二、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规范》,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代理机构应委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项目服务团队,依法依规依约,高质量提供优质、高效的采购代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接受委托,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编制招标/采购公告、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处理质疑投诉、后期资料归档、协调合同的签订以及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报名条件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具体服务内容及代理费用以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具体支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至****(共3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或邮寄;
(三)资格审查:由我单位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组建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资质等进行综合审查;
(四)选取方式:通过比选确定代理机构,比选结果通过点击登录查看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为期1天的公示;
(五)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六、报名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二)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登记,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四)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截图;
(五)纳税证明;
(六)联系单位(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点击登录查看城乡建设管理股
联系电话:0482—****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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