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南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广安西路南侧、美利大道南段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南关村集体土地2.5841公顷,其中农用地2.5841公顷(其中:林地2.5841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广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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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北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长春大道北段西侧、赵王路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北关村集体土地0.2838公顷,其中农用地0.2838公顷(其中:耕地0.2720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8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广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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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西关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站前西路北侧、建新北街西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西关北村集体土地0.0860公顷,其中农用地0.0860公顷(其中:耕地0.0860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广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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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城内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站前西路北侧、建新北街西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城内村集体土地0.0668公顷,其中农用地0.0668公顷(其中:耕地0.0668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广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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