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魏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长春大道南段东侧、金广源路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魏董村集体土地2.9722公顷,其中农用地2.5737公顷(其中:耕地1.1123公顷、园地0.1066公顷、林地0.7760公顷、设施农用地0.5788公顷)、建设用地0.3985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广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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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魏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长春大道南段东侧、金广源路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魏董村集体土地4.0012公顷,其中农用地2.8555公顷(其中:耕地1.2665公顷、林地1.5890公顷)、建设用地1.1457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广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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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刘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长春大道南段东侧、金广源路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刘董村集体土地0.2979公顷,其中农用地0.2192公顷(其中:林地0.2192公顷)、建设用地0.0787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广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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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焦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长春大道南段东侧、金广源路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焦庄村集体土地0.0274公顷,其中农用地0.0274公顷(其中:耕地0.0273公顷、林地0.0001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广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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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焦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长春大道南段东侧、金广源路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焦庄村集体土地1.7068公顷,其中农用地1.7068公顷(其中:耕地1.6952公顷、农村道路0.0116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广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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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刘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长春大道南段东侧、金广源路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刘董村集体土地4.6673公顷,其中农用地0.1740公顷(其中:林地0.1740公顷)、建设用地4.4933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广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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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刘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长春大道南段东侧、金广源路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焦庄村集体土地1.7868公顷,其中农用地1.7868公顷(其中:耕地1.7868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广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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