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南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广安路南侧、青莲街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南关村集体土地1.9449公顷,其中农用地1.9449公顷(其中:耕地0.4513公顷、林地1.4936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胜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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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南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广安路南侧、青莲街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南关村集体土地3.3001公顷,其中农用地3.3001公顷(其中:耕地0.3177公顷、林地2.9824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胜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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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北贺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广安路南侧、青莲街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北贺庄村集体土地0.8188公顷,其中农用地0.8188公顷(其中:耕地0.7689公顷、林地0.0499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胜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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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广平镇西关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平县****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站前西路北侧、建新北街以西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广平镇西关北村集体土地1.9712公顷,其中农用地1.9712公顷(其中:耕地1.2377公顷、林地0.6993公顷、其他农用地0.0342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广平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我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属的广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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