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厦门东渡港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施工图纸有变更,为便于投标人查阅,招标人统一重新发布,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以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一发布的电子图纸(日期:****)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二、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已做调整,之前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二所发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定标方案前附表“不平衡报价”定标子要素评审标准修改为: 不平衡报价下浮率评审标准: ①下浮率在 9.00%(含)-10.00%(不含)的,得 100 分; ②下浮率在 8.00%(含)- 9.00 %(不含)的,得 75 分; ③其他下浮率得50 分。 注:下浮率=【1-投标报价“排水单元”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中的“3、国贸码头有限公司 ”、“49 东渡路187号”金额之和÷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排水单元”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中的“3、国贸码头有限公司”、“49 东渡路187号”金额之和】×10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四、招标文件所述排水管道工程均可含泵站。 五、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修改为“****10时15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六、本次答疑纪要附件明细: 附件一:电子图纸(日期:****)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