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送类型 | 采购招标公告 | 采购招标公告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新疆生物新建实验室、道路硬化、管道改造等项目 | |||||||||||||||||||||
公告名称 |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新疆生物新建实验室、道路硬化、管道改造等项目 | 公告性质 | 原公告 | |||||||||||||||||||||
公示开始时间 | | 是否公示价格 | 是 否 | |||||||||||||||||||||
交易领域 | 其他类型 | 组织形式 | 其他类型 | |||||||||||||||||||||
采购模式 | 其他类型 | 采购方式名称 | 其他类型 | |||||||||||||||||||||
采购项目类型名称 | 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疆生物新建实验室、道路硬化、管道改造等项目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
发布时间 | **** 00:00 | 来源名称 | 红星集团 | |||||||||||||||||||||
评标时间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公告内容 | 一、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新疆生物新建实验室、道路硬化、管道改造等项目 2.项目地址:新疆铁门关经济开发区二十二团绿源产业园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项目内容:新建实验室约236m2,厂区**** 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含税、运费等一切费用 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所有改造项目。 7.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8.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得分排名第一者为中标人。 9.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意向投标人登录“青岛红星集团阳光采购平台”领取,网址:www.redstarchem.com,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10.合同签订时间和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1.招标方联系人:顾彬,电话:****。 二、投标人须知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责任与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先在“青岛红星集团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具体注册方法可与招标人联系。 3.投标截止时间:****(星期四)下午14:00 4.投标资格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相关施工许可资质的正常经营的法人组织。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 6.投标文件构成(均需加盖公章,且视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了承诺): (1)公司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复印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一览表(按照工程量清单)。 (4)项目实施方案。 (5)投标人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同类工程项目表及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盖章扫描PDF版上传至青岛红星集团阳光采购平台,同时将投标资料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寄出至:新疆铁门关经济开发区二十二团绿源产业园,点击登录查看。 三、评分标准 评标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表见下页)
四、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意向投标人参与投标,视为完全接受招标人关于合同文本的以下主要条款: 发包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乙方): 在发包人“新疆生物新建实验室、道路硬化、管道改造等项目”(招标编号:XJSWZB-2025-004)的招标中,根据承包人对发包人招标的响应情况,经发包人开标评定,确定承包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框架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工程名称:新疆生物新建实验室、道路硬化、管道改造等项目 工程地点:新疆铁门关经济开发区二十二团绿源产业园 第二条 施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条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月×日止。 第四条 质量标准与验收 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及其他相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按照发包人图纸、设计资料、技术规格书等确定的质量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承包人在完成一项工程施工后,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进行现场验收和签证。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发包人随时可以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的现象,承包人应无条件修复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保证质量,并能随时向发包人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等资料。 5.承包人对于工程质量的保证,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 工程费用计算 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开具合同总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拿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工程款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做出结算书报发包人审核,审核后确定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表,经双方确认后的审核定案表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承包人据此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拿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总金额97%的进度款;工程总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5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支付。 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 (1)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 (2)提供施工图纸或者要求,施工过程中如有问题,提供工程指导;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4)发包方及发包方委托工程监理方有权对承包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2.承包方: (1)对施工质量负责,并在责任缺陷期和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和维修责任; (2)负责施工用的一切材料、施工设备及安全设施; (3)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在发包方移交给承包方后,承包方应做好保管工作,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材料有问题应及时通知发包方或工程监理方; (5)负责所属工程队伍的安全工作,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防护和监督,必要时设监护人,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负全责(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 (6)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卫生工作,在拆除、制作、安装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材料,不得乱丢、乱放造成环境影响,须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负责回收处置; (7)服从发包方及其委托工程监理对于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或增补本合同的,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或增补协议,变更或增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出现下列情形,可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对方书面催告15日内仍未纠正或整改到位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九条 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2.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盖章扫描件、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附件 工程量清单、相关图纸等 | |||||||||||||||||||||||
推送状态 | 成功 失败 | 失败原因 | 未知的系统错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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