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POWERCHINA-****-25000x5
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询比采购文件公告
采购单位:中国水电七局﹒五局﹒华东院雅砻江卡拉
水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二○二五年七八月
四川省﹒木里县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1
一、采购条件....................................................................1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2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3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3
六、评标办法....................................................................4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4
八、联系方式....................................................................4
九、监督机构....................................................................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1.总则..........................................................................8
2.采购文件......................................................................11
3.响应文件......................................................................12
4.递交.........................................................................15
5.开启.........................................................................16
6.评审.........................................................................17
7.合同授予......................................................................18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18
9.纪律和监督....................................................................19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0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21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28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28
1.定义........................................................................28
2.标准和适用性.................................................................28
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28
4.知识产权....................................................................28
5.联络........................................................................29
6.计划和报告...................................................................29
7.检验、测试...................................................................29
8.包装和标记...................................................................29
9.运输和保险...................................................................30
10.验收.......................................................................30
11.伴随服务....................................................................30
12.备品备件....................................................................31
13.合同结算和付款...............................................................31
14.保证.......................................................................31
15.质量保证....................................................................31
16.变更及合同修改...............................................................32
17.分包、转包..................................................................32
18.索赔.......................................................................32
19.误期赔偿费..................................................................33
20.终止合同....................................................................33
21.履约保证金..................................................................33
22.不可抗力....................................................................34
23.税费.......................................................................34
24.争议的解决..................................................................34
25.适用法律....................................................................34
26.合同生效....................................................................34
27.其他.......................................................................35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6
1.定义........................................................................36
7.检验、测试...................................................................36
10.验收.......................................................................36
11.技术服务....................................................................37
12.备品备件....................................................................37
13.合同结算和付款...............................................................37
14.保证.......................................................................38
15.质量保证....................................................................38
21.履约保证金..................................................................38
24.争议的解决..................................................................39
27.其他.......................................................................39
第三节 合同格式.....................................................................42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43
附件二:廉政责任书...............................................................45
附件三:维权告知书及承诺书........................................................47
附件四:履约保函(格式)..........................................................50
附件五:履约保证金置换承诺........................................................51
附件六:安全生产协议..............................................................52
附件七:水电项目文件编制要求(设备供应).............................................54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5261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5664
一、响应函.....................................................................5664
二、授权委托书..................................................................5765
三、响应保证金..................................................................5866
四、资格审查资料................................................................5967
五、报价表.....................................................................6674
六、商务偏差表..................................................................7684
七、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7785
八、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7786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7887
一、技术偏差表..................................................................7887
二、交货计划表..................................................................7988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8089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8189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8291
第七章 技术规格书...................................................................8392
1
项目编号:POWERCHINA-****-25000x5
一、采购条件本项目用于雅砻江卡拉水电站工程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
卡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八通监理营地布置在八通永久征地红线范围内,营地由监理楼(含会议室、业主值班室、第三方检测、后勤服务办公住宿等)、公安(卡拉派出所)等组成,营地内布置宿舍、办公、生活设施(含20位小车停车棚和2位大巴车停车棚)、供水、消防(含消防专项验收工作)、供电、污水处理、场内道路、截排水沟、景观绿化工程、围挡、监控等。
2、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套)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设备 | Q=10m3/h | 1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
合计 | 1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材质 | 备注 |
一 | 八通营地污水 | Q=10m3/h | 套 | 1 | ||
1 | 调节池提升泵 | Q=10m3/h,H=10m,P=0.75KW | 台 | 2 | S304 | |
2 | 调节池液位计 | 固定式液位计 | 套 | 1 | S304 | |
3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Q=10m3/h,采用2组10x3x3m箱体结构 | 套 | 1 | Q235B | |
4 | 混合液回流泵 | Q=20m3/h,H=5m,P=0.75KW | 套 | 1 | S304 | |
5 | 污泥循环及外排泵 | Q=10m3/h,H=5m,P=0.4KW | 台 | 2 | S304 | |
6 | 行车滤池 | Q=10m3/h,刹车式齿条传动 | 套 | 1 | 水下S304 | 配套变频控制柜 |
7 | 高密度澄清器 | Q=10m3/h,机械提升 | 套 | 1 | Q235B | |
8 | 风机 | Q=2.68m3/min,H=4m,P=5.5KW,含组合式缓冲器 | 台 | 2 | ||
9 | 潜水搅拌器 | 轴向推力290N | 台 | 1 | S304 | |
10 | 除磷装置 | PJY-300 | 套 | 1 | PE+S304 | 配套液位控制 |
11 | 消毒装置 | PJY-300 | 套 | 1 | PE+S304 | 配套液位控制 |
12 | 碳源装置 | PJY-300 | 套 | 1 | PE+S304 | 配套液位控制 |
13 | 机械格栅 | 间隙5mm,沟宽800mm,沟深1800mm,含压力冲洗 | 套 | 1 | S304 | |
14 | 控制系统 | PLC+触摸屏,自动运行 | 套 | 1 | 喷塑 | |
15 | 污泥消化装置 | S=10m2 | 套 | 1 | ABS | |
16 | 回用装置 | 变频恒压供水、配套气压罐,Q=12m3/h,H=85m | 套 | 1 | S304 | 采用变频控制柜 |
17 | 进水流量计 | DN80,4-20ma | 套 | 1 | ||
18 | 出水流量计 | DN100,4-20ma | 套 | 1 | ||
19 | 污泥消化装置 | S=10㎡ | 套 | 1 | ABS | |
20 | 在线PH计 | 0-14,4-20ma | 套 | 1 | ||
21 | 在线浊度仪 | 0-400NTU,4-20ma | 套 | 1 | ||
22 | 在线溶氧仪 | 0-20mg/L,4-20ma | 套 | 1 | ||
23 | 在线检测氨氮分析仪项目 | 0.20-50.00mg/L | 套 | 1 | ||
24 | 远传通讯 | 监测数据与卡拉智能建设平台远传对接 | 项 | 1 | ||
25 | 电缆及线管 | KVV、JYV等 | 批 | 1 | ||
26 | 管阀件 | 调节池出水至回用装置出水口 | 批 | 1 | 钢管和阀门为碳钢 |
备注:上述设备供货一览表仅供参考,响应人可进行补充,但响应人投标配置不低于上述明细要求。
3、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35天内。
4、交货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卡拉水电站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质量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6、本次采购采用固定价。本次竞标为一票制结算,税率为13%,若报价税率不同,以税前价进行评审。
7、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时,采购单位不对供应商进行任何补偿。
8、付款方式:设备运输到现场、安装、调试、水质检测合格并满足使用要求,买卖双方1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卖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一票制),买方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本合同价款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及融信等方式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及融信等方式开具额度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承兑期限不超过6个月。质保金待全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质量保证期为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后或交付运行之日起12个月),卖方向买方提交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无误后28天内扣除在质保期内发生的应由卖方承担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9、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年,质量保证期自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后或交付运行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投标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材料的缺陷等投标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具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加工能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生产厂家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生产制造过10m3/h及以上污水处理设备且成功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附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及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生产厂家近5年内曾独立承担过用于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水电站的供货,附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及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并具有实施本工程的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设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及质量安全保证能力。
本标设备应采用江苏一环、四川凌涛环保、江苏江华生产或其他同等品牌的产品。除以上三种品牌以外的生产厂家须在开标前通过本项目业主单位(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审核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本项目业主单位审核批准文件的扫描件。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序号 |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
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失信黑名单。 |
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 |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8月xx15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采购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78月xx15日xx17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方式2)请登陆https:****/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本次采购无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4)本次采购采用集中解密方式,无需供应商签到、解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采购机构将保留对响应人最后选择与否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和集采平台(https:****)和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卡拉水电站总承包部
需求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母冬林程先生(商务)
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技术)
电话:****
九、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综合管理部
纪检监督员:郭先生
监督电话:****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10 | 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5年xx月xx日xx时00分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2025年xx月xx日xx时00前 |
3.2.3 | 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制造、安装、运输费、培训、调试、出厂检验试验费、安装费、第三方检验费、采购保管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随机备品备件、利润等各项费用。 2、报价方式:合同结算实行固定价。 此报价仅用于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成交后合同结算依据。 3、供应期内合同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120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3、提交保证金账户信息,待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账号为华科软虚拟账号,根据供应商一一对应)。 4、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应在每页加盖CA电子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必须签字处可签字扫描上传加盖电子章,也可加盖CA法人章或个人章。 |
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 | 全流程:使用投标管家上传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 | |
响应文件递交 | 1、本次报价为电子投递,供应商应使用“中国电建投标管家”工具软件下载响应文件格式,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模块,导入响应文件电子版。被导入文件的格式须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进行编辑。被导入文件应是PDF文本。 2、是否需要绑定评审指标:否。 3、经济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中报价表格式编辑“报价汇总表”、“单价计算表”及“材料单价分解表(若有)”。 4、合成签章: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指定位置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6.3 | 评审方法 | 详见第三章 |
6.3.2 | 推荐成交候选人 | 采购单位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流程择优选定成交候选人。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投标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评标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前1-2名中标候选人。 |
7.1 | 定标方式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综合评估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据得分推荐从高到低的前一至两名作为成交候选人。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无 |
10 |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 全流程(B) |
11 | 其他 | |
11.1 | 合同签订单位 | 中标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合同。 |
1.总则
1.1.1根据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集采平台(https:****)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在集采平台(https:****)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响应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4.1.1(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B)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启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启:
A、请参加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启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启,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启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启人、宣读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启:宣读人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响应保证金情况、交货地点、报价等内容。
E、宣读完毕,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开启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议则打印开启记录表,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宣读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审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供应商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启结束。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6.1 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6.2 评审原则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为2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A)半流程:供应商按照本章节3.7的要求编制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节4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识、递交、修改与撤回。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响应文件准时参加开启会议,现场开启并签字确认开启结果。
(B)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集采平台(https:****)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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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当预计响应人数量多,清标工作量大且报价除低价及较低价外无中标可能,可以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前对有限数量进行审查。)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响应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公司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标期间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资格审查---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响应人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采购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响应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响应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响应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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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中标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设备物资”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设备物资。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买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卖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6“卖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7“建设项目”指供应商须知中所指的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8“卖方代表”指卖方委派的负责与买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9“天”指日历天。
1.10其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
2.1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没有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应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没有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4.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物资或设备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1买方负责督促和检查卖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5.2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设备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5.3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5.2款的职责。
6.1在中标合同签署后7天内或发货前30天,买方向卖方提出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
6.2卖方收到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后2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买方认为需要调整,卖方应根据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6.3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
(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7.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设备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设备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设备物资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8.1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设备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8.2设备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
8.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9.1卖方负责办理设备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卖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将设备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9.2设备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9.3卖方应按买方约定组织供应,合同设备物资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
9.4卖方应在设备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
10.1卖方应随同每批设备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设备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10.2设备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有关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设备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设备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设备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设备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设备物资出厂的标准。
10.3设备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设备物资质量的依据。
10.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设备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设备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10.5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设备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设备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10.6买方在设备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设备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设备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设备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1.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专用合同条款”与技术规格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实施或监督所供设备物资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设备物资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设备物资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设备物资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厂房和/或在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1.2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2.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2.2卖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3.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凭据向买方结算货款。
13.2买方收到13.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卖方支付价款。
14.1卖方向买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物资和服务。
14.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设备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设备物资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
14.3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
14.4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设备物资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设备物资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买方均不负责。
14.5卖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货物的合法持有者,使买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侵权的诉讼。如买方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诉讼,卖方应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15.1卖方应对所提供设备物资的质量负责。
15.2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15.3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设备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15.4卖方在合同设备物资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
15.5监造
15.5.1买方对“专用合同条款”指明的设备物资实施驻厂监造。
15.5.2买方应安排监造人员就产品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部生产工艺及检测过程实施驻厂监造。
15.5.3驻厂监造人员根据本合同对设备物资制造的质量保障体系、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质量、产品工艺方案与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设备仪器、包装技术方法与贮存场所、检查与分析质量记录等实施检查监督,卖方须给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监造工作条件。
15.5.4监造设备物资通过卖方检验合格,并其合格证书经驻厂监造人员加盖监造专用章之后方可发往交货地点,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对驻厂监造人员的工作有不同意见,可向买方反映,通过买方协调解决。
16.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天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买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16.2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合同金额。
16.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
16.4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规格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出厂单价。
16.5买方要求调整设备物资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
17.1在没有买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能分包、转包。
18.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设备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设备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设备物资,卖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或修复设备物资的质量保证期。
18.2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18.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
18.4若卖方未能按18.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9.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19.2除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3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设备物资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若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20条的约定终止合同。
20.1 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0.1.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物资,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0.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6.1款等其他义务;
20.1.3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0.2 第22.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第20.3款规定办理。
20.3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物资类似的设备物资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设备物资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1卖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1.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设备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21.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设备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21.4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设备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21.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卖方发生20.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21.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设备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2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3.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24.1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在60天内未能解决,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结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案,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1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26.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书;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4)履约保证金。
27.1 买卖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说明:以下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补充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1.5 买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补充1.6卖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增加:
7.3 卖方根据买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地点,负责设备运输到现场后、设备移交前的安装、调试、检验、人员培训等工作,买方全程给予配合。
10.验收
增加:
10.7 验收方式:
(1)产品到场后,收货方根据产品配置清单和配件清单予以验收。产品调试由买卖双方共同参与,经调试并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自买卖双方在《产品验收记录》上签字起,视为产品初验合格。产品初验合格不免除卖方对交付产品的质量保证责任。收货方协助卖方进行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
(2)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有关单位应及时按卖方提供的销售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确认对设备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设备出厂的标准。
(3)验收时间: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买卖双方对设备进行运转检测。自买卖双方在《设备验收记录》上签字起,视为设备初验合格。运转调试完成5个工作日后,买方若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初验合格。不满足技术规格和使用要求的,买方有权拒绝收货,并保留对卖方追责的权利。
10.8验收单据: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10.9货到指定地点后办理交接手续,买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
补充:
11.1设备到场,要求生产厂家提供以下资料:
(1)设备说明书xx10份;
(2)设备合格证xx10份;
(3)相关图纸xx10份:
以上随机资料及电子版到货时提交给收货人。
11.2设备到场,生产厂家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技术服务范围如下:
(1)员工培训;
(2)设备安装和调试。
12.备品备件
补充:
12.2卖方明列备品备件清单。
补充:
13.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向买方结算货款。
13.1.1已交货且未结算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见专用合同条款27条。
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13.1.2开票信息:
开票名称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27469M
地址、电话:成都市****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5**** 5085 5475
13.1.3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13.1.4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送货单据。
13.1.5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13.2设备运输到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并满足使用要求,买方调试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卖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一票制),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本合同价款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及融信等方式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及融信等方式开具额度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承兑期限不超过6个月。质保金待全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质量保证期为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后或交付运行之日起12个月),卖方向买方提交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无误后28天内扣除在质保期内发生的应由卖方承担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补充:
14.3质量保证期为 12个月,从设备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后或交付运行之日起计算。
14.6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标的物、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标的物、材料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14.7卖方应在设备安装完成后完成对标的物的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标的物的正常运转。卖方负责提供所供标的物安装、调试方案等书面技术资料。若所供标的物安装,需要先行基础施工,则由卖方负责提供标的物基础施工图、预埋件。买方与卖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14.8安全生产保证:在人员与设备到现场后、验收合格移交前的各阶段,由卖方对自身人员在现场安装作业、生活休息等各类事项进行管理,并承担安全责任。
补充:
15.6 卖方所供设备在设计时已经充分考虑了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所有荷载,并进行了安全校核,不会在规范使用过程中发生设备垮塌、断裂等严重质量安全事故。如设备质量问题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卖方应承担该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
补充:
21.1本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4.1未经双方同意,卖方不得将依据合同所享有的权利、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债权转让第三方。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遵循友好协商原则,减少争议解决成本,必须先行经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机制,双方应按照下列协商流程:
(1)在双方发生争议事项时,双方具体业务负责人员或生产经营分支机构,提出争议诉求,进行协商。
(2)若30天内协商未果,双方就争议事项,在产生争议的生产经营分支机构的上级管理机构或高层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对接协商。买方联系方式:XX卖方联系方式:XX
若双方无法按照,可以在以下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败诉一方负担相关诉讼费用。在法院正式立案前,双方应选择诉前先行调解方式进行处理。
双方应遵守《维权承诺书》相关约定,就双方合同履行范围或者施工范围内的单位、班组或者个人产生的争议进行合理维权,若违反约定流程直接采取司法财产保全措施等方式进行债权追索;或者施工范围内的单位、班组或者个人产生的争议,导致对相对方采取司法财产保全等措施的,视为卖方合同违约,买方将永久取消卖方合格供应商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股份公司各层级采购活动。
27.2 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27.2.1签订合同前卖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证明(如卖方为一般纳税人)等其他需要的证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各一份,作为合同附件;若卖方已“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7.2.2卖方应按时向买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
(1)设备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应在开票之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2)发票项目应准确填写,若获得开具汇总的专用发票,则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在其清单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27.2.3卖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买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1)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2)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买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 2 次的、卖方违约给买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卖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买方可终止合同,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卖方在买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买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3)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卖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卖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买方取消卖方合格供应商资格,在完全消除不良影响后的两年内不得参加买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以及合格供应商的申请。
27.2.4 卖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1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5) 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6)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买方(盖章) | 卖方(盖章) |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 注册电话: | 年 月 日 |
集采编号: 合同号:
买方:
卖方:
根据询比文件、成交通知书、卖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项目编号: 设备物资的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同中的名词及术语与以下涉及的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名词及术语意义相同。
2.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合同谈判过程中的补充资料);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函;
(4)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补充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规格书;
(7)响应报价表及物资描述表;
(8)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经评审小组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9)询比文件及其附件(含澄清、答疑、补遗和补充资料);
(10)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应全面予以理解;如有歧义或不完整,应按有利于实现采购目的的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如有冲突,则按以上先后顺序确定效力优先顺序。
3.货物需求情况
4.卖方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按期保质保量供应合同约定的物资。买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6.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7.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
8.本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附件:1、技术规格书;2、保廉协议。
买方(盖章) | 卖方(盖章) |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
纳税人身份: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注册电话: | 注册电话: |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
账户名: | 账户名: | ||
账号: | 账号: |
附件二: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附件三:维权告知书及承诺书维权告知书
XX公司(单位全称):
一直以来,我公司秉承公平友好、互利共赢的理念与贵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也非常感谢贵公司给予我公司所承建项目的支持。为了切实保障贵公司的合同权利,我公司特别建立了畅通的欠款欠薪维权渠道,现予以公布并告知贵公司:
一、投诉维权渠道:
针对欠款欠薪问题的处置,我公司已设立三级投诉平台,当你公司遇到我公司所属项目部存在无故欠款欠薪时,你公司可将合理诉求按如下顺序投诉或反馈:项目部→分局(分公司)→公司,当与前序层级单位无法协商一致时方可向后序层级单位投诉或反馈。
通过以上渠道仍不能协商一致的,可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起诉。
二、投诉维权电话:
项目部投诉维权电话:
分局投诉维权电话:
公司投诉维权电话:****、****
三、投诉注意事项:
(一)为了提高处理效率,节约纠纷解决成本,希望贵公司能严格按上述投诉维权渠道解决问题,若跨层级投诉反馈或直接通过外部平台投诉,我公司可按合同规定视为你公司违约;
(二)请你公司在投诉时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电话联系方式。以第三方单位名称、冒用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投诉的,不予处理;
(三)投诉人如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授权委托人,应出具授权委托资料;
(四)你公司投诉时须对申诉、列举的事实真实性负责,如实提供证据,若属恶意或者不实投诉,我公司可按合同规定视为你公司违约;
(五)你公司若未按照本告知书要求投诉维权,造成我公司信用、声誉、经济、业绩等实质性损失,或扰乱我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及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我公司可按合同规定视为你公司违约。
(此页无正文)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人(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
1
承诺书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知悉贵公司《维权告知书》的全部内容,我公司在此承诺:
一、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我公司聘用人员(含农民工)工资;或按国家及合同规定委托贵公司(项目部)发放聘用人员(含农民工)工资,及时做好聘用人员(含农民工)工资的结算、造表等相关配合工作。
二、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主张收款权利。
三、保证及时清偿我公司对供应商(劳务提供方)的欠款,我公司与供应商(劳务提供方)之间的经济关系与贵公司无关。
四、保证严格按照贵公司设立的维权渠道处理欠款欠薪问题,即项目部→分局(分公司)→公司,当与前序层级单位无法协商一致时方可向后序层级单位投诉或反馈,不跨层级投诉反馈或直接通过外部平台投诉。
五、保证不发起恶意投诉或者不实投诉等。
六、保证遵守贵公司《维权告知书》的其他要求,如违反上述承诺,贵公司可视为我公司违约,我公司愿承担相应合同责任。
特此承诺!
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XX年XX月XX日
编号:
致:(买方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收到贵方的 中标通知书。
应卖方的要求, (以下简称“我行”)在此开立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我行担保:如果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贵方可凭此保函向我行提出索赔,索赔时须提供下述单据:
1、贵方出具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书面索赔通知。
2、本保函正本。
我行保证在收到所列单据后,向贵方支付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上述书面索赔通知连同本保函正本送达我行,并提供贵方在开户行的账号。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论该日是否为我行工作日。任何索赔要求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如果贵方与卖方同意延长保函有效期,卖方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通知我行并办理相关延期手续。
本保函失效后,请交回我行注销。但不论该正本保函是否退回,任何逾有效期后送达我行的索赔要求均不予受理。
(银行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保函(仅限格式)根据银行要求,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但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和见索即付的。
附件五:履约保证金置换承诺本着“平等自主”的合同精神,为加快合同签订流程,我公司自愿将供应货款置换为履约保证金,并承诺如下:
1、在询比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2、我公司自愿将合同结算货款按照合同约定比例足额置换为履约保证金,时限与合同有效期一致。合同履约完成前,我公司承诺不对已置换履约保证金主张提前支付。
3、合同签订前,我公司自愿将已缴纳响应保证金XXX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进行质押,若我公司违反相关合同约定,贵公司可将其作为履约担保进行扣除。待履约保证金足额置换完成后,我公司再向贵公司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特此承诺。
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XX年XX月XX日
附件6:承包人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协议书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本工程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发包人:点击登录查看与承包人: ,就雅砻江卡拉水电站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合同编号:)的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及1人以上重伤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人员中毒事故(指一次中毒1人及以上或出现人员死亡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场内交通事故,特别是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
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避免人员死亡和群伤事件。
无职业病危害发生及新增职业病案例。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不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公共事件,杜绝发生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共安全事件。
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在度汛标准洪水内,不发生人身伤亡及工程安全事故;在发生超标洪水情况下,不发生人身伤亡及工程安全事件,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安全责任
责任主体及相关者
承包人是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发包人对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并不解除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应负的安全责任。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发包人(或业主)委托的现场监理人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合同规定及业主(或发包人)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等检查督促承包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任何指示与要求。
发包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合同项目承担组织、协调与监督职责。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或业主)组织由设计、监理人、安装承包人和有关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管理和协调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合同规定要求,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
发包人(或业主))负责与当地政府协调,经其批准后共同在工地设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辖全工地的社会治安管理事宜。
发包人(或业主)经有关政府机构批准后,在工地建立一支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的消防队伍,负责工地消防、森林防火工作的专业指导,协助火灾扑救。
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监理人等参建各方明确年度工程度汛要求,定期发布气象、水情或汛情信息。
发包人负责建立包括承包人、监理人在内的应急组织机构,统一协调工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在本合同设备安装(包括现场组装)、现场试验及投入运行期间等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并按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等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发包人及监理人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和指令,服从发包人授权委托单位的安全管理(例如环保监察、公安武警及电力维护单位)。
承包人应依据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现场工作内容,健全完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有效实行。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机构的齐备、完好、可靠。防止设备碰撞、倾覆和失控等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失。
工伤事故及保险索赔
承包人应承担为其执行本合同所派遣的全部人员工伤事故责任,并承担由其过失造成责任区内工作的发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责任。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负责为其派遣的全部人员在工地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办理保险理赔。
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发包人及监理人有权按照本协议和相关制度、文件规定,对承包人现场服务人员违章违规行为等进行处罚,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采取停工整改、更换人员等措施,直至符合有关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本协议书为设备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因本协议书的签订而免除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应履行的其它责任与义务。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七: 水电项目文件编制要求(设备供应) 1项目文件编制、整理、归档职责1.1 设备供应单位职责1.1.1设备供应单位应提供设备装箱单(由接收单位完成归档)、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商检记录、设备图纸、设备及备品备件移交清单、特殊产品准销证等(该条包括与纸质文件相同的电子文件,下同)。
1.1.2 闸门、启闭机、主机、主变、GIS等主要设施设备除提供1.1.1所规定的内容外,还需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提供设备主要材料的材质报告。
(2)提供主要设备的出厂检验文件及试验检测报告。
(3)提供主要设备部件工厂组装文件。
(4)提供主要部件焊接质量检查报告。
(5)提供反映关键工序及质量情况的现场照片。
1.1.3 闸门、启闭机、主机、主变、GIS等主要设施设备供应单位,还应负责配合施工安装单位完成机电设备安装后竣工图的编制等。
1.1.4 上述文件材料应按业主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并应随设备供应同步向业主归档。
2项目文件编制2.1 项目文件制作材料要求2.1.1项目文件应使用能长期保存韧力大、耐久性强的中性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的白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2.1.2项目文件的文字材料幅面统一为A4纸(297mm×210mm)。对大于A4版面的要端正折叠成A4幅面,但要留足装订边界,装订边界不得小于25mm;对小于A4版面的文件应依次排列粘贴在A4纸上,但不能覆盖原文上的文字,且粘贴时要留足装订边界。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2.1.3项目文件(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应采用耐久性强的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红色墨水、纯蓝色墨水、圆珠笔、荧光笔、复写纸、铅笔禁止使用于表格的填写以及文字材料的拟写、修改、补充、注释、签署意见或签名。若行业规定与上述要求不符的,可作特殊情况对待,但必须在竣工档案的编制说明和备考表中予以说明。
2.1.4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晰、工整,不允许随意涂改。签署意见时可以用行书,但严禁用草书;签名则宜用草书,但不宜用狂草。属于机器打印的原始记录(如:全站仪的测量原始记录、灌浆记录仪的灌浆原始记录等)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至少不应影响阅读,其签名严禁打印(电子签章和执业专用章除外),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且所有的复制件不允许用复写纸复写。
2.1.5凡为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热敏质等)形成的、需永久或30年保存的文件,应及时进行复印,且复印件应清晰,并由责任单位和复印人在该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2.1.6各种材料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一般应为原件;若为复印件或抄件,复印件或抄件应清晰,且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供货商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商单位公章(鲜章)(或经公司许可的专用章),并均应在复印件上标明品种、规格、供货日期和数量等。
(2)供货商提供的抄件,应有供货商单位公章(鲜章),并注明品种、规格、供货日期和数量及抄件人姓名。
2.1.7所有项目文件形成时必须预留足够的装订边界,装订边界不小于25mm。纵向排版的文件在排版时必须保留左边的装订边界不小于25mm,横向排版的文件在排版时必须保留上边的装订边界不小于25mm。
2.1.8项目文件应格式规范、字迹清楚、图样(像)清晰、图表整洁、编号和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并满足耐久性要求。
2.1.9照片、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2.1.10电子文件应以一次写入式光盘为长期储存介质。
2.1.11复印、打印的文件或照片,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至少不应影响阅读。
2.2 项目文件内容要求2.2.1项目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规范、系统,与工程实际相符,绝不允许伪造或与实际不符,各类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2.3 项目文件签字盖章要求2.3.1项目文件有要求责任人签名的部位,必须由责任人本人按照身份证的姓名签署,不得使用化名或代签,不允许出现一人完成所有签字,且计算与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签名等,以此类推;签名时需要注明日期的,则必须注明签署日期。
2.3.2所有要求签名的文件,签名人必须手签全名,不能用普通私章加盖代替签名(电子签章和执业专用章除外)或复印代替手签名。
2.3.3项目文件有要求责任单位签字盖章的部位,必须由责任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该单位公章或其现场派出机构公章。
2.4 项目文件其它要求2.4.1归档的正本与副本及其附件必须齐全,正本签字应亲笔签名,单位盖章栏必须加盖公章,且正本与副本的内容必须一一对应。
2.4.2归档的项目文件必须至少保证有一套原件作为正本归档,因故无原件的可将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归档。因故用复制件归档时,应加盖复制件提供单位公章或档案证明章,确保与原件一致无误;但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必须保证归档的副本也应全部为原件;对于原件有多方签章的文件,应保证每方的盖章为红章(有些是专用章或档案证明章);对于没有原件的项目文件,应经编制的相应责任单位签章认可;对字迹不清或破损的重要文件,应进行修复。
2.4.3对需要永久或30年保存的项目文件,如: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文件,照片、音频视频等文件,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应将其相应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除包括excel、word、cad格式文件外,还应同时提供内容完全相同的PDF格式文件)保存在一次写入式光盘上。通过扫描等方式获取的PDF格式文件,扫描分辨率A4纸应为300dpi,A0~A3纸应为200dpi,且应单个文件扫描,不能整卷扫描为一个文件;若原文件为彩色的,其扫描件也应是彩色。
3项目文件收集3.1 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应根据项目文件具有的凭证、查考作用和历史研究价值来判定是否归档,并确定其保管期限。
3.1.1凡是围绕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或具体承办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形态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归档保存。
3.1.2已被工程(科研)所采用的外来文件材料(如:厂家文件),均应归档保存。
3.1.3凡各单位主送给业主或业主各部门具有查考价值、或非临时性、或非日常事务性的收文,或在各单位抄送或抄报给业主及各部门的收文处理签上有实质性的处理意见的文件均应归档。
3.1.4需要永久或30年保存的重要文件,如: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文件,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均须有相应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并归档。
3.2 项目文件归档时间设备文件应在该设备的最后一批次开箱验收后的3个月内向业主相应的档案部门归档。
3.3 项目文件归档份数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归2套纸质文件原件。
4.文件材料归档需满足相关规范及雅砻江归档要求。
归档范围参见附表(不限于)
附录:
水电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一) | 水轮机、圆筒阀(若有) | ||||
1 | 主要材料材质证明、材质检验报告,热处理记录,探伤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2 | 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试验(若有)、检查检验记录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3 | 模型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4 | 主要外购件合格证、主要部件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5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6 | 随机图纸,安装工艺文件,安装、调试说明书,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7 | 交货明细表(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二) | 发电机 | ||||
1 | 主要材料材质证明、材质检验报告,热处理记录,探伤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2 | 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试验(若有)、检查检验记录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3 | 主要外购件合格证、主要部件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4 | 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5 | 随机图纸,安装工艺文件,安装、调试说明书,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6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三) | 调速系统 | ||||
1 | 主要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关键设备外购件合格证及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随机图纸,安装工艺文件,安装、调试说明书,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四) | 励磁系统 | ||||
1 | 主要外购件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励磁系统计算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励磁变压器工厂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励磁系统设备工厂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6 | 随机图纸,安装工艺文件,安装、调试说明书,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7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二) | 油系统 | ||||
1 | 机械部分 | ||||
(1) | 油泵、滤油机、油罐外形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安装、维护和运行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电气部分 | ||||
(1) | 控制原理图、接线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安装、维护和运行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工厂试验报告(若有),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开箱验收记录,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三) | 水系统 | ||||
1 | 机械部分 | ||||
(1) | 合同设备工厂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水泵、滤水器外形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安装、维护和运行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电气部分 | ||||
(1) | 控制柜原理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滤水器原理图、控制流程说明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安装、维护和运行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四) | 气系统 | ||||
1 | 机械部分 | ||||
(1) | 空压机、储气罐外形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安装、维护和运行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电气部分 | ||||
(1) | 空压机控制系统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安装、维护和运行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开箱验收记录,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一) | 发电机电压设备 | ||||
1 | 离相封闭母线 | ||||
(1) | 主母线的布置图、装配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封闭母线配套设备接口结构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封闭母线及配套设备计算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电压互感器柜和避雷器柜外形图和接线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封闭母线绝缘子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6) | 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参数和理论伏安特性曲线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7) | 干燥装置相关图纸和使用说明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若有 |
(8) | 离相母线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9)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含隔离开关、电制动刀开关) | ||||
(1) | 主要元件合格证明(若有)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若有 |
(2) | 型式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发电机出口断路器的截断电流值和电容值计算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若有 |
(4) | SF6气体合格证书,吸附剂合格证明书(若有)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6) | 随机图纸,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7)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二) | 主变压器 | ||||
1 | 主要材质证明、材质检验报告,尺寸检查记录,热处理记录,探伤报告,试验(记录)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主要外购件合格证、主要部件说明书(若有)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随机图纸,安装工艺文件,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三) | 高压配电装置 | ||||
1 | 主要部件材质证明、外购件合格证、主要部件说明书(若有)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SF6气体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出厂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随机图纸,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6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四) | 厂用电系统及照明 | ||||
1 | 限流电抗器 | ||||
(1) | 限流电抗器随机图纸(含安装及外形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限流电抗器额定电流计算书和参数特性表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厂用开关柜(包括10kV、400V) | ||||
(1) | 工厂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厂用变压器 | ||||
(1) | 工厂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低压配电柜 | ||||
(1) | 工厂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柴油发电机 | ||||
(1) | 工厂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6 | 电缆 | ||||
(1) | 材质证明文件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安装、维护和运行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一) |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含故障录波) | ||||
1 | 工厂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二) | 计算机监控系统 | ||||
1 | 主要外购件出厂试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工厂试验报告(若有)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三) | 直流系统 | ||||
1 | 主要设备外购件出厂试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工厂试验报告,各种参数值范围及特征曲线(若有)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四) | 工业电视系统 | ||||
1 | 主要外购件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工厂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五) | 通信及广播系统 | ||||
1 | 主要外购件出厂试验报告(若有)、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工厂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六) | 自动装置及自动化元件 | ||||
1 | 主要外购件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工厂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一) | 给排水系统 | ||||
1 | 机械部分 | ||||
(1) | 水泵外形图和基础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材质检验报告,外购件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合同设备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安装、调试、维护和运行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电气部分 | ||||
(1) | 控制原理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安装、调试、维护和运行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二) | 采暖、通风、空调系统 | ||||
1 | 风机外形图、基础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控制原理图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外购件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安装、调试、维护和运行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6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三) | 消防系统设备 | ||||
1 | 水灭火系统 | ||||
(1) | 外购件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2) | 工厂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3)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4)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5)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气体灭火系统 | ||||
(1) | 外购件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2) | 工厂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3)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4)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5)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泡沫灭火系统 | ||||
(1) | 安装、调试、维护说明手册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交货明细表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若有 |
4 | 火灾报警系统 | ||||
(1) | 安装、调试、维护说明手册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交货明细表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若有 |
(四) | 起重设备 | ||||
1 | 主要材质证明、材质检验报告,热处理记录,探伤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2 | 主要外购件合格证、主要部件说明书(若有)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3 | 型式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4 | 工厂试验报告,检查检验记录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5 | 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检验证书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6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7 | 交货明细表(含备品备件清单)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五) | 电梯 | ||||
2 | 主要外购件合格证、主要部件说明书(若有)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型式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产品质量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5 | 特种设备检验证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6 | 随机图纸,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7 | 交货明细表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二) | 门禁系统 | ||||
1 | 外购件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随机图纸,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交货明细表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一) | 压力钢管(制造) | ||||
1 | 材质证明文件(含钢板无损检测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2 | 焊缝质量检验记录与无损探伤报告 (若有)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3 | 材料重大缺陷处理办法与返修要求及返修后检验报告(若有)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若有 |
4 | 产品合格证(若有)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若有 |
(二) | 闸门及启闭机 | ||||
1 | 主要零件及结构件的主要材质证明文件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2 | 焊接件的焊缝质量检验记录与无损探伤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3 | 大型铸、锻件的探伤检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4 | 主要零件的热处理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若有 |
5 | 零件及结构件的重大缺陷处理办法与返修要求及返修后检验报告(若有)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若有 |
6 | 主要部件的装配检查记录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7 | 产品的预装检查报告,产品出厂试验报告,外购件合格证,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8 | 启闭机安装、使用、维护与试运行说明书(如对钢丝绳有预拉要求,应详细说明预拉方式、预拉荷载、预拉次数与间隔时间)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9 | 交货明细表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若有 |
(三) | 拦污栅、清污机 | ||||
1 | 主要零件及结构件的主要材质证明文件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2 | 焊接件的焊缝质量检验记录与无损探伤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3 | 铸、锻件的探伤检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4 | 主要零件的热处理试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若有 |
5 | 零件及结构件的重大缺陷处理办法与返修要求及返修后检验报告(若有)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若有 |
6 | 主要部件的装配检查记录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若有 |
7 | 产品的预装检查报告,外购件合格证,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永久 | |
8 | 交货明细表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若有 |
1 | 材质检验报告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2 | 外购件合格证,产品合格证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3 | 安装、调试、维护说明手册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
4 | 开箱验收记录,交货明细表 | 厂家 | 厂家 | 30年 | 若有 |
项目标号:POWERCHINA-****-25000x
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响应文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5年 月 日
1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八、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一、响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材料品牌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响应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在开启前送达指定地点(可邮寄),响应文件中采用扫描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保函,格式如下: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询比,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四、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 |||||||||
制造商/代理商 | 所属集团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 名称 | 地址 | |||||||
年生产 能力 | 职工人数 | ||||||||
需外购的 主要零部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需外购的 易损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5、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1
生产厂家授权书
致:
我单位 (生产厂家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厂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生产厂家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的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询比项目 询比项目名称 的报价,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生产的 (产品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生产厂家,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询比采购共同和分别承担响应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厂家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致:
我公司郑重承诺,由我公司参与贵方(询比项目名称)(集采编号)报价的标的物均满足以下品牌要求:
1、(标的物名称)为(品牌),制造企业为:(制造企业名称);
2、(标的物名称)为(品牌),制造企业为:(制造企业名称);
3、……
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成交,合同履约中供应品牌于本承诺书一致,并承担因品牌更改所导致的相关合同责任。
特此承诺。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序号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2 | ||||||
3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报价表
序号 | 设备 | 规格型号 | 数量(套)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设备 | Q=10m3/h | ||||
总计: | 金额填入招标函中 | |||||
税率: | 13% | |||||
质保期满后N年的备品备件及易耗品 | 若有 | |||||
提供额外的专用工器具 | 若有 | |||||
其它服务 | 若有 |
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3、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税率13%。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2、分项报价表
2.1设备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出厂价) | 制造厂 | 材质 | 备注 | |
单价 | 总价 | ||||||||
一 | 八通营地污水 | Q=10m3/h | 套 | 1 | |||||
1 | 调节池提升泵 | Q=10m3/h,H=10m,P=0.75KW | 台 | 2 | S304 | ||||
2 | 调节池液位计 | 固定式液位计 | 套 | 1 | S304 | ||||
3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Q=10m3/h,采用2组10x3x3m箱体结构 | 套 | 1 | Q235B | ||||
4 | 混合液回流泵 | Q=20m3/h,H=5m,P=0.75KW | 套 | 1 | S304 | ||||
5 | 污泥循环及外排泵 | Q=10m3/h,H=5m,P=0.4KW | 台 | 2 | S304 | ||||
6 | 行车滤池 | Q=10m3/h,刹车式齿条传动 | 套 | 1 | 水下S304 | 配套变频控制柜 | |||
7 | 高密度澄清器 | Q=10m3/h,机械提升 | 套 | 1 | Q235B | ||||
8 | 风机 | Q=2.68m3/min,H=4m,P=5.5KW,含组合式缓冲器 | 台 | 2 | |||||
9 | 潜水搅拌器 | 轴向推力290N | 台 | 1 | S304 | ||||
10 | 除磷装置 | PJY-300 | 套 | 1 | PE+S304 | 配套液位控制 | |||
11 | 消毒装置 | PJY-300 | 套 | 1 | PE+S304 | 配套液位控制 | |||
12 | 碳源装置 | PJY-300 | 套 | 1 | PE+S304 | 配套液位控制 | |||
13 | 机械格栅 | 间隙5mm,沟宽800mm,沟深1800mm,含压力冲洗 | 套 | 1 | S304 | ||||
14 | 控制系统 | PLC+触摸屏,自动运行 | 套 | 1 | 喷塑 | ||||
15 | 污泥消化装置 | S=10m2 | 套 | 1 | ABS | ||||
16 | 回用装置 | 变频恒压供水、配套气压罐,Q=12m3/h,H=85m | 套 | 1 | S304 | 采用变频控制柜 | |||
17 | 进水流量计 | DN80,4-20ma | 套 | 1 | |||||
18 | 出水流量计 | DN100,4-20ma | 套 | 1 | |||||
19 | 污泥消化装置 | S=10㎡ | 套 | 1 | ABS | ||||
20 | 在线PH计 | 0-14,4-20ma | 套 | 1 | |||||
21 | 在线浊度仪 | 0-400NTU,4-20ma | 套 | 1 | |||||
22 | 在线溶氧仪 | 0-20mg/L,4-20ma | 套 | 1 | |||||
23 | 在线氨氮分析仪 | 套 | 1 | ||||||
234 | 远传通讯 | 监测数据与卡拉智能建设平台远传对接 | 项 | 1 | |||||
245 | 电缆及线管 | KVV、JYV等 | 批 | 1 | |||||
256 | 管阀件 | 调节池出水至回用装置出水口 | 批 | 1 | 钢管阀门为碳钢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多项设备组合可增加此表。
注:1、供应商应根据询比文件所列的产品规格结合自身的实际能力填报报价单,空白栏必须填报。
2、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报价说明(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
2、
……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2.2运杂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重量 | 公里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运杂费 | ||||||
2 | 保险费 | ||||||
3 | 其它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2.3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2.4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2.5易耗品分项报价表(若有)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2.6技术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单位 | 数量 人日数 | 单价 元/人日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现场技术服务费 | |||||||
1.1 | ||||||||
1.2 | ||||||||
…… | ||||||||
2 | 工厂技术服务费 | |||||||
2.1 | ||||||||
2.2 | ||||||||
…… | ||||||||
3 | 设计联络会 | |||||||
3.1 | ||||||||
3.2 | ||||||||
…… | ||||||||
43 | 培训费 | |||||||
43.1 | ||||||||
43.2 | ||||||||
…… | ||||||||
54 | 其他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2.7报检取证费: 单位: 元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取证费 | ||||
2 |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2.8其它分项报价表 单位: 元
表格格式由招标人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八、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一、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交货计划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响应说明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套)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设备 | Q=10m3/h | 1 | 合同签定35天内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卡拉水电站指定地点 |
卖方应负责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设备、器材、材料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和试验、试运行和验收。设备基础土建部分不在本次询比采购范围内,但卖方应提供设计基础预埋件,并指导埋件施工,埋件材料费以及埋件安装指导费由卖方承担。
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本合同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套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设备运行品质都是必要的话,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由卖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设备到场后卸车由买方负责,卖方进行指导;设备安装所需的吊装设备由买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电源(提供到三级配电箱)、氧气乙炔由买方无偿限量提供;安装所需的其余材料和工器具,卖方现场安装人员的食宿等由卖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6.2.设备运输管理
设备从工厂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的运输由设备供应商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设备运输应遵守场内道路(从锦屏专用公路起点至现场交货地点)超重超限约定和交通管理要求。运输尺寸超过16米×3.5米×4.5米(长×宽×高)的货物从漫水湾镇到达工地现场必须办理大件运输通行证。运输重量大于60t或运输高度超过4.8米的超大件运输,从漫水湾镇到工地现场运输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派专车开道和押运。卖方须遵守场内道路运输管理要求,所有大件设备场内道路的运输手续均由卖方买方负责协助办理,卖方应提前1天办好运输手续。若由于卖方原因造成运输、施工等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6.3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卖方在35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工作,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卖方应于25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1
一、工作内容及工作范围
1、工作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以下简称污水站)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节内容仅列出污水站所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而不是全部。卖方应提供使该套设备达到本文件规定的技术性能参数要求需要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并列出明细表和单价,其费用包括在系统或设备总价中。
卖方采购的设备和器材必须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而且是经过认证的、经承包商批准的产品。
2、工作范围
本技术要求中的设备是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所需要的1套处理能力为10m3/h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含中水处理设备),要求出水达到《城市****
卖方应根据本技术要求,完成对提供的全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等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图纸和资料的提供及设备包装、发运至现场指定地点。深化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完成涉及污水站范围内的管路系统、电气、自动化以及设备安装调试。对污水站进行调试运行,直至出水达到《城市****
二、主要设备供货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材质 | 备注 |
一 | 八通营地污水 | Q=10m3/h | 套 | 1 | ||
1 | 调节池提升泵 | Q=10m3/h,H=10m,P=0.75KW | 台 | 2 | S304 | |
2 | 调节池液位计 | 固定式液位计 | 套 | 1 | S304 | |
3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Q=10m3/h,采用2组10x3x3m箱体结构 | 套 | 1 | Q235B | |
4 | 混合液回流泵 | Q=20m3/h,H=5m,P=0.75KW | 套 | 1 | S304 | |
5 | 污泥循环及外排泵 | Q=10m3/h,H=5m,P=0.4KW | 台 | 2 | S304 | |
6 | 行车滤池 | Q=10m3/h,刹车式齿条传动 | 套 | 1 | 水下S304 | 配套变频控制柜 |
7 | 高密度澄清器 | Q=10m3/h,机械提升 | 套 | 1 | Q235B | |
8 | 风机 | Q=2.68m3/min,H=4m,P=5.5KW,含组合式缓冲器 | 台 | 2 | ||
9 | 潜水搅拌器 | 轴向推力290N | 台 | 1 | S304 | |
10 | 除磷装置 | PJY-300 | 套 | 1 | PE+S304 | 配套液位控制 |
11 | 消毒装置 | PJY-300 | 套 | 1 | PE+S304 | 配套液位控制 |
12 | 碳源装置 | PJY-300 | 套 | 1 | PE+S304 | 配套液位控制 |
13 | 机械格栅 | 间隙5mm,沟宽800mm,沟深1800mm,含压力冲洗 | 套 | 1 | S304 | |
14 | 控制系统 | PLC+触摸屏,自动运行 | 套 | 1 | 喷塑 | |
15 | 污泥消化装置 | S=10m2 | 套 | 1 | ABS | |
16 | 回用装置 | 变频恒压供水、配套气压罐,Q=12m3/h,H=85m | 套 | 1 | S304 | 采用变频控制柜 |
17 | 进水流量计 | DN80,4-20ma | 套 | 1 | ||
18 | 出水流量计 | DN100,4-20ma | 套 | 1 | ||
19 | 污泥消化装置 | S=10㎡ | 套 | 1 | ABS | |
20 | 在线PH计 | 0-14,4-20ma | 套 | 1 | ||
21 | 在线浊度仪 | 0-400NTU,4-20ma | 套 | 1 | ||
22 | 在线溶氧仪 | 0-20mg/L,4-20ma | 套 | 1 | ||
23 | 在线氨氮分析仪 | 套 | 1 | |||
2324 | 远传通讯 | 监测数据与卡拉智能建设平台远传对接 | 项 | 1 | ||
2425 | 电缆及线管 | KVV、JYV等 | 批 | 1 | ||
2526 | 管阀件 | 调节池出水至回用装置出水口 | 批 | 1 | 管路、阀门碳钢 |
注:上述设备供货一览表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供货厂家深化设计适当调整。
三、执行的规范及技术标准(按最新版本执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4年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鼓风曝气系统设计规程》
CECS97-97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JB/T2932-1999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NB/T47003-2022
《总图制图标准》 GB50103-2010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2008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2-200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18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500277-201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12325-200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54-2011
《标牌》GB/T13306-2011
四、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工艺设计:污水站应能满足处理规模在设计流量的范围内保证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相关指标要求。污水站设工艺设计:污水的生化工艺应采用A2/O生物接触氧化法或其他生物脱氮除磷工艺,但无论采用何种工艺方案,不得超过现场污水站设备布局大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卡拉水电站环境、气候条件,对微生物生长培养的影响。保证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
2、自控水平:整套系统全自动控制和运行,通过人机界面触摸屏和PLC实现。
3、设备选型:根据设计需要,关键设备采用可靠的先进设备。主要设备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3、保修期:承诺保修期为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后或交付运行之日起12个月,保修期满,实行终身服务。
4、保修期满后的终身服务:继续无偿处理因安装质量原因而出现的各种问题。应承包商要求,协商处理其他问题。
5、投标人应根据设计图纸充分考虑设备之间的连接管件及控制柜与控制柜之间、控制柜与机电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和线管等设施。
(二)专用技术条款
1、机械格栅
机械格栅安装于格栅井内,格栅采用网板格栅,过水网孔5mm。格栅机架采用S304不锈钢材质制作。
2、污水生化系统及沉淀
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流量为10m3/h,进水水质为生活污水。生化部分采用厌氧、兼氧、好氧的处理工艺。厌氧池及兼氧池均设置配水装置。兼氧池及好氧池均安装曝气系统对污水进行拌合及曝气处理。厌氧、兼氧、好氧池内均设置组合填料帮助污泥挂膜,又能有效切割气泡,提高氧的转移速率和利用率。使水气生物膜得到充分交换,使水中的有机物得到高效处理。
污水经过生化处理后,后续采用沉淀池使水中的悬浮物得到降低,底部设置集泥装置。采用成熟可靠的A2/O工艺,配套相应的内外回流及虹吸阻隔装置,有效地去除污水中的各类污染物,确保其处理出水各项指标达到各项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上应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可调节性,以适应水质、水量和水温的变化。
应充分考虑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的减震、降噪等措施,以防止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操作管理方便,实现自动化控制。
设备便于安装、检修维护。
处理站的水量和水质指标
处理水量:10m3/h(以24小时不间断运行计算)。
进水水质要求:
根据同类生活污水水质确定设计进水水质如下:
CODcr≤400mg/L BOD5≤200mg/L
SS≤200mg/L pH: 6~9
NH3-N≤40mg/L
出水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相关指标。
3、曝气风机
风机的技术参数:风量2.68m3/min,风压0.04Mpa,功率5.5Kw,风机选用国内知名品牌。
风机的制造应满足JISB8341-1995 《容积式压缩机试验及检查方法》
构造
壳体:主机箱箱体应采用高强度、细颗粒的优质铸铁制造,表面应平滑且无气泡。表面保护涂漆。
叶轮:叶轮采用QT500铸铁制造,并经过时效处理,经过动、静平衡试验指数达到5.6级。
齿轮:齿轮采用20CrMnTi磨齿处理精度达到5级。
主轴:主轴采用QT500,经过调质处理。
轴承:轴承精度为E级。齿轮端为深沟球轴承,利用齿轮浸油飞溅进行润滑,驱动端轴承采用深沟球轴承,润滑脂润滑。
密封:油封采用橡胶骨架油封。
电机
3相、380V、50Hz,防护等级IP55,绝缘等级F级。
进口过滤器/消音器:每台风机应配有进口过滤器和消音器,它们通过弹性接管与鼓风机直接连接。过滤器和消音器为钢制外壳,内设消音过滤材料;
出口柔性接头:每台风机出口应配有弹性接头,弹性接头可以降低由热膨胀引起的管道应力和风机引起的管道振动。弹性接头应能承受所有运行工况的压力。弹性接头材料为复合橡胶;
自动卸荷阀:使风机的微载启动,避免直接带负荷启动造成对设备主体的冲击和传动机构的损坏;
出口止回阀:出口止回阀阀体材料:铸铁;
安全阀:阀体材料:碳钢。
风管:由风机至污水处理站的风管由供货商提供。
4、加药及消毒及碳源投加设备
机座架:主要由不锈钢焊接成型,并经过防腐处理,所有设备都固定在机座架上,布置合理,操作管理方便。
技术参数(单套设备):
溶液罐:
数量:1只
有效容积:0.3m3
配套搅拌机功率:0.75kw
计量泵:(采用进口品牌)
数量:2台(1用1备)
泵头:PP材质
过滤装置:在溶液罐和计量泵之间设置Y型过滤器,可以防止杂质等进入计量泵而损坏计量泵,同时也可以防止投药系统阻塞。
搅拌机:采用可搬式搅拌机。该机采用电机带齿轮直接传动,结构简单、紧凑、置于溶液罐中心,运行平稳。
5、高密度澄清器
高密度澄清器采用搅拌、提升的处理工艺,配套相应的沉淀、浓缩工艺,处理规模为10m3/h,包含污泥系统、控制系统等相应配套设施。
6、行车滤池
单套处理水量为10m3/h。
为保证出水水质及反冲洗频率,设计滤速不超过4m3/h﹒m2。。
过滤设备池体外形尺寸为:2.7×2.6×3.3(m)。滤池采用Q235B材质,内部结构采用S304材质。滤池考虑检修,需设置超越管道。
设备配套双端光敏保护装置,减速机采用刹车式变频减速机,清洗时两栖清洗装置与行车匀速往复,确保滤池内部清洗彻底。
7、潜水泵
潜水泵应选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
质量保证及制造标准
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和材料不低于以下标准要求,但并不仅限于此:
《潜水排污泵》(CJ/T 472-2015)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GB/T29531-2013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GB/T29529-2013
技术要求
(1)提供的每台泵必须是立式、单级和可脱卸的及单流道无阻塞型潜污泵,并与潜水电机相连,泵必须能够输送原生的和未经过滤的污水,各型号的潜污泵按技术要求应能通过相应的固体污物而不堵塞。机组能适合移动式安装,以支架支撑,接上出水软管即可工作;也可适合固定湿式安装,采用特殊的自动藕合系统,靠泵机自重沿导杆下滑到达底座,与出水口自动连接并密封。维修时可随时起吊机组,而无需维修人员进入污水坑。
泵应能根据集水坑内水位自动启停,能在现场手动控制或自动控制状态下运行。
(2)所提供的每台泵应满足在全淹没或部分淹没的条件下连续工作,同时也能满足间歇运行和长期停止状态后恢复运行。潜污泵应无故障运行至少15,000小时。低成本的维修费用,可靠和无故障的运行将成为选泵的首要考虑因素。
(3)固定式安装的泵,每台泵需配备出水弯管、排水管连接座和移动、自动就位时起联接作用的不锈钢制导向杆。
每台泵需配备不锈钢提升链及其他必要的附件,泵的整个重量由底座承担,泵体及泵底座与泵坑底应留有一定的距离,不能直接接触,并满足吸水条件。
要求配套提供起吊装置的潜污泵处每台都应配一个提升装置,提升装置的操作应便捷可靠,便于将设备提出水面进行维护保养或进行工作高度的调整,提升装置的高度应保证起吊设备时能跨越1米高的栏杆。提升链应能提供足够的牵引力,其负载不得小于潜污泵自重的两倍。
提升支架应插在提升支架插座内。提升支架应能在360度范围内转动。
(4)电机必须能连续和间歇运行,至少每小时能启动15次,并不应对泵带来任何有害影响。
(5)泵装置在泵的设计负荷范围内,必须无震动和无汽蚀地平稳运行。泵的所有旋转部件(包括电机)应在制造时进行静平衡试验,装配后在额定转速下进行动平衡试验。泵运转噪音应低于80dB。
(6)整个装置必须适合于安装设计所留出的空间,并顾及吸入条件。
8、控制系统
就地柜:应可以手动控制每个设备的启停。
PLC柜:整个污水处理站应可通过PLC自动控制运行,无需操作人员单独操作。
就地柜及PLC柜元件:采用施奈德、ABB、西门子等同等档次品牌的产品元件
PLC柜人机界面:应可以通过触摸屏控制水处理站设备的启停,同时显示整个系统的工艺流程图及每个设备的运行状况。
动力电缆技术要求
供货商提供设备的各单个元件之间应用电缆进行电气连接,该电缆应由供货商提供。供货商提供的所有电缆、电线必须是阻燃型、材质为无氧铜材,电缆采用聚全氟乙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线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和电线的额定值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并应适于其工作环境。在电缆或电线过门铰链之处,应使用具有柔韧性的铜绞线。
信号电缆和控制线技术要求
型式:双绞线或三绞线,带有外屏蔽,且外护层能耐油、防潮和抗热。
导体:单芯、退火硬铜,截面积1.0mm2 或以上。
工作温度:电缆导体长期运行工作最高温度为200℃,最低温度-40℃。
短路温度: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50℃。
阻燃特性:阻燃材料耐105℃。
外护套:聚氯乙烯
屏蔽:在绝缘导体外应有一层与聚酯树脂薄膜相粘和的铝箔外屏蔽,屏蔽外应带有一根铜丝编织屏蔽电缆。
4芯以上控制电缆应留有10%~20%的备用芯,芯数多的电缆取低值,但备用芯数最少不少于2。
供货商应对本合同供货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及电缆,编制端子结线图和电缆清册,每根电缆两端应设置与电缆清册上一致的识别编号。电缆清册应按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对每根电缆标明电缆型号、长度、起止位置及安装编号。
交流U、V、W、N电缆的颜色分别为黄、绿、红、黑
9、铭牌
整套设备中容器主体及控制柜均装有永久性的不锈钢铭牌,铭牌内容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执行。
铭牌内容包括:
设备名称、型号、位号;
设备处理能力;
设备设计参数(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水质、外形尺寸、重量);
设备编号及出厂日期;
设备净重及最大冲液重量。
10、用户接口
买方为污水站提供一路(380V,AC)动力电源并接到控制室控制柜上端头,控制电源及系统内其它电源分配(含设备至废水池等)由卖方自行解决。
卖方所供设备之间的电缆、电缆套管或线槽由卖方提供,与其他买方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由买方提供。
整套污水站处理设备从调节池进水口开始至最终回用水出口范围内的设备、管道、阀门及其附配件由卖方负责。
整套污水站处理设备所需土建要求由卖方负责提出。
设备本体自带钢架基础固定用螺栓、螺母等由卖方提供。
监测系统
污水处理系统应设置水量、水质监测系统,检测主要水质指标及技术参数,建议指标为pH、浊度、溶解氧等,并考虑在线监测数据上传至卡拉智能建设平台的接口条件及相关设备。
12、工厂试验
卖方应按下述规定进行试验。型式试验、出厂试验,按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布的有关标准进行。
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在卖方工厂车间及试验室内进行由卖方负责。对定型产品已做过型式试验的可不做。
成套设备安装完成后需不带滤料充水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
13、设计及安装调试要求
由卖方负责现场安装及调试工作,并提供使用单位的验收及交付竣工图纸资料。
本设计修改通知仅补充污水处理设备的技术要求,不涉及工程量及投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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