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师昆玉市某办案楼建设项目现因工程需要,须采购 自动门及扶手 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十四师昆玉市****
2、工程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
3、询价标的详情:(详见附件)
备注:1、报价含:含税(税率: ),单价中含增值税专票,包含打包费、运费、安装等费用。
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每月10-15日为项目成本结算日期,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后7日内,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80%,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 97 %,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3、质保期:两年
3、其他要求: / 。
4、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5.中标后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