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
点击登录查看产教融合处是学校二级行政单位,代表点击登录查看管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等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维护学校办学声誉,保障学生(包括自学考试学员,下同)合法权益,为严肃学校招生管理秩序,防范招生诈骗,我校特就2025年秋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工作郑重声明!
一、我校不举办全日制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包括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若有不法机构在我校校园内或学校周边租用办公场地,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招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组织军训等,请广大学生及家长切勿相信,谨防上当。
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举办“成人学历教育+技能培训”“专本套读+技能培训”等学习班。
三、自考和成教招生政策以官网招生简章为准,详细内容请查询产教融合处官网。经上级部门批准实施的试点改革项目,以我校官网、官微或其他正式渠道发布的文件为准。
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四川省应用型自学考试除收取学费(自学考试为助学费,下同)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教)学费按2.5年收取、学生分3次缴纳,自学考试助学费按2年收取、学生分2年缴纳,学校不提前收取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可在我校产教融合处网站查询招生简章或电话咨询我处招生办公室。所有需要向学校缴纳的费用,均须学生本人通过在线缴费的方式直接向学校缴纳,学生切勿通过其他途径缴费或由其他机构、个人代收代缴,谨防上当受骗。
五、我校不强制购买教材,不收取教材费,学生可自行购买教材或咨询教学点。如遇强制收取教材费或其它违规收费行为,可向我校产教融合处终身教育科举报。
六、请通过我校授权招生的教学点咨询、报名,切勿选择未经我校授权的机构或其它不正当渠道进行报名。当季授权招生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教学点详见我校产教融合处终身教育科官网发布的当季招生简章或授权教学点列表。
七、请广大学生及家长切勿相信非法机构或个人“包毕业”“不用考试”“包过”“一年取证”等虚假不实宣传。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代报名”“代学”“替考”等违规托管服务。
八、请广大学生在报考点击登录查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拒绝超标收费、捆绑收费等违法违规收费。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物价部门及公安部门举报,依法维权。
九、对于盗用、冒用我校名义、图片、LOGO等信息违法违规进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监督举报电话:028--****(杨老师)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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