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解决办公设备日常故障,根据《昆明市****
一、 项目名称
维修保养服务
所属目录: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后勤服务,三级目录为维修保养服务,目录代码为B1101。
二、 购买主体
三、 主要内容
为市投资促进局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包含:办公设备及公共服务设施的维修和保养)。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9000元/年;
(二)资金来源:从市投资促进局2025年“维修保养服务经费—委托业务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研究院(所)、社会团体等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或说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三)拥有专业的维修技术团队,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办公设备维修经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工具,并能根据不同办公设备的维修需求,提供合适的维修方案。
(四)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六、 目标要求
保障市投资促进局的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会议设备、网络信息端口等设备正常运行。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本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报名方式
拟承接主体请将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方案、报价单等参评资料于****(星期三)17:00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163.com),并电话确认(0871—****),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公示时间:****至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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