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甘肃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某单位药品、医用氧气采购及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
3.预算金额:
第一包(药品采购及配送):¥60.00万元
第二包(医用氧气采购及配送):¥5.00万
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5.采购需求:药品、医用氧气采购及配送
6.本项目第1包确定3家中标供应商,第2包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的任务完成,合同款项付清和合同内容履约结束后自行终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的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中,资信证明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出具的为准]);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计算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5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药品采购及配送):本项目供应商需为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的中标供应商;
第二包(医用氧气采购及配送):本项目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氧气销售/配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注册证书》、《药品GMP证书》或通过GMP符合性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氧压缩的)、《气瓶充装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科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3.本项目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08:30:00至****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2.地点:通过电子邮箱****@163.com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获取招标文件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资料内容清晰可辨,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发送后电话确认,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4.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章发送至邮箱****@163.com,并与工作人员电话确认。
5.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3.开标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军队采购网》(https:****)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售标或无效售标的情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或及时查收相关书面通知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对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五里铺万商国际C塔17楼1701室
联系人:尹媛 达娟娟
联系方式:**** ****
3.监督部门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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