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要求安徽睿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调查(询问)的通知
接受调查(询问)的通知
安徽睿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参与了“2025年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的投标,我局在监管中发现你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已依法开展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你司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配合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检查,不得阻挠。
现通知你司于****下午15:00,指派熟悉和当时负责该项目投标的人员前往安徽省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接受调查(询问),超期或不回复视为放弃此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你司承担。
请携带以下资料:公司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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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地址:安徽省蚌埠市****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