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咸丰县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O)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咸丰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咸丰县****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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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O)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主要包括项目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物流园运营(五年)、红线外高压电力线路等事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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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履约期限7年,其中建设期两年(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最终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运营期五年(以建设完成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待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完工时间签订运营协议,明确运营相关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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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4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设计业绩(在工程总承包中的承担设计部分业绩,视同为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在工程总承包中的承担施工部分业绩,视同为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下列类似业绩之一:1)单项工程投资金额4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设计业绩; 2)单项合同金额4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9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施工业绩; 3)单项合同金额4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9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施工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资料 ,设计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 3.1.5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1人,需具有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施工员1人,具有土建施工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证书。质量员1人,持有土建施工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或具有综合类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 信誉要求(以下内容投标人需承诺满足,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提供承诺书):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6.2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3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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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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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6.投标相关事宜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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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
9.联系方式 |
异议联系人:于全蒙 | 异议联系方式:**** | 备注: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咸丰县**** | 代理地址:武汉市****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邮编: | 招标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联系人:于全蒙、田乡、张果、刘苏雅、乔付亚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 代理联系电话:****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电子邮箱: | 招标人网址: | 代理网址: | 招标人开户银行: | 代理开户银行: | 招标人银行账号: | 代理银行账号: | 行政监督部门:咸丰县**** |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咸丰县****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咸丰县****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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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