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秦沈高速项目混凝土罐车租赁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省本级预算资金及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省本级预算资金36.49%,其他资金63.5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混凝土罐车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秦沈高速一期工程路线起点为秦沈高速与丹锡高速交界处(朝阳县松岭门蒙古族乡松岭门村),横跨朝阳市****
2.2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m3) | 计划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混凝土罐车 | 14m3 | 683137.28 | 2025.9 | 中交一航局秦沈高速项目部 |
2.2.1本次秦沈高速项目混凝土罐车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
2.3. 付款条件:
(1)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月25日前,甲方给乙方提供上个月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表,乙方据此给甲方办理结算,若因甲方未能按要求给乙方提供结算资料,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少结算、推迟结算、少支付、推迟支付)由甲方承担,甲方需对每期的结算单进行签字和盖章确认并签订中间结算清账承诺书;调遣费在租赁期届满且机械设备完成退场后办理结算。在双方办完结算手续后,乙方根据工程业主的付款情况向甲方支付每月租金、调遣费,甲方对此无异议。
(2)乙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各类保理及反向保理产品支付租金、调遣费时,甲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乙方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械设备租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3 信誉要求:投标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
3.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9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5 年 月 8 日 14 时 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 11 时 分。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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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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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6m3 | 683137.**** | 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