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陇西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收费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陇西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收费工作,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中“交易平台可自主确定经营模式,按照‘谁使用、谁付费’原则开展服务收费”的规定,结合系统实际运营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政府采购类项目,按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200元的标准收取电子标书制作费。
二、收费相关信息
1.收费主体: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收费对象:参与陇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3.缴纳方式:通过在线转账方式完成费用支付。
三、其他说明
1.只有当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才会启动收费程序;若完成标书制作但未上传,则无需支付费用。
2.同一投标文件多次上传,仅收取一次费用,不重复计费。
3.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委托陇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为办理电子标书制作费用的收取业务。
四、服务支持
若在系统操作或收费方面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400 - 102 - 0005进行咨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陇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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