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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精神要求,为了科室正常开展相关治疗工作,医院决定对科室申请内容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生产(配送)企业前来投标报价。
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移动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三、采购范围及内容
四、报价要求
(一)至少3家投标企业前来报价,若不满足此条件,则此次招标作废。
(二)报价函及资质请于****10:00前交于点击登录查看设备科。
(三)投标方应执有合格的产品资质,资质若不合格,则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项目产品报价不得高于对应限价,在有效报价的基础,以采购总价最低中选,投标方根据我院报价模版(附件1)进行报价。
(四)产品质量必须保证,质保期1年,如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由中标方负责更换或维修。
五、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材料
(一)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需提交生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书原件及产品注册证、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若投标人为配送企业除需提交本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所供医用耗材注册证随货同到。
(三)法人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非公司法人,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
(四)以上资质材料需装订完整,且在有效期内。
六、报价清单要求
(一)投标产品必须是合格产品。
(二)报价单需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三)同功能产品生产厂家不一致可能存在名称不一致现象,报价名称以产品注册证名称为准。
(四)投标产品名称必须与报价单、合同及验收的实际产品名称一致,若产品信息有误,此标作废,我院另行采购。
(五)中标产品若因销售清单、发票出现差错,导致不能正常入库,中标方承担一切后果,我方不再办理入库手续。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5日10:00前,逾期不受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
1.报价表
2.空气消毒机、心电监护仪、内镜转运车、负压吸引器、可移动式带垃圾桶治疗车、多功能诊疗床相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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