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堆文化旅游发展区项目O+EPC(运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
建设地点:广汉市三星堆博物馆东侧,天府大道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15亩,总建筑面积164358㎡(地上建筑面积139758㎡,地下建筑面积24600㎡),其中包括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15388㎡、多功能演艺中心47250㎡、特色文创产业中心10000㎡、创意主题体验区51650㎡、素质拓展中心15470㎡,地下停车库及人防等24600㎡,以及其他配套室外综合管网、变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运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招标项目。
(1)运营管理:①筹开服务:为项目提供筹开及运营解决方案,涵盖管理公司组建、人员培训、管理体系导入、景区运营及管理体系搭建、营销推广方案、安全管理体系搭建、演艺管理体系搭建、各业态管理细则(住宿、商业等)、信息化管理体系搭建等。②运营管理:自运营期起,独立、自主、全面且合法合规地开展本项目的旅游观光、住宿、品牌打造、市****
(2)设计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新增及变更设计、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
(3)工程范围:①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及完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②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室内软装(包含移动家具、装饰灯具、窗帘、地毯、摆件挂画等艺术工艺品)、标识标牌、室外氛围、室内外艺术品、雕塑、互动游乐设备、展陈设备、厨房设备、泳池设备、洗衣房设备、演艺设备(含物料及多媒体内容)等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试运行以及相关技术培训、检测、验收工作。
2.4工期及运营管理期:
(1)计划工期:总工期900日历天(一期暂定工期300日历天,二期暂定工期720天,一二期衔序交叉实施),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实施投运。
(2)运营管理期:包括“一期运营期”与“整体运营期”。
一期运营期:根据建成项目分期分批按照计划交付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组织交付给运营主体之后即开始进入一期运营期,待整个项目全部建成交付给运营主体之次日,即进入整体运营期。
整体运营期:共计二十(20)年,自项目全部建成交付给运营主体之次日起。
2.5本项目运营模式及运营主体:招标人与中标运营单位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进行运营管理。
2.6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运营合同的约定。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需满足相关使用功能及行业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元)****.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