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关于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国有资产处置流程,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青财资字[2018]2144号)和《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青财资字[2018]2254号)等文件精神,点击登录查看拟对院内占用场地租赁价值进行相关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资产评估等相关内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予以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3、具备行业协会认可的资产评估资质。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省财政厅予以备案的公告,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时间
****—****(仅限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址
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励行楼二楼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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