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597号)、《市****
一、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公开遴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本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最高限价(折扣率)为100%。
4.采购需求:为点击登录查看及局属单位提供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如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的规定。
7.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3.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14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五)开启
1.时间:****14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3.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或本单位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携带下列资料到点击登录查看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或将下列资料发送到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盘锦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