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发展-公开招标-****-新能源作业车辆采购-招标澄清变更公
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致各投标人:
接招标人通知,现对“****-新能源作业车辆采购”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说明: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表 3:技术部分评分表”中的“1-1 根据投标人
对本项目的技术响应情况(“▲”条款)进行评价: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
“一、项目概况-1.4 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标注“★”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
效投标处理;标注“▲”的参数每完全响应 1条的得 3分(包含 12个“▲”条款),满分 36
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任一材料进行佐证,否则不得分:①产品彩页;②产品技术说明
书;③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及网址;④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抽样(抽
检)检测(检验)报告;⑤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截图。”(P29)
修改为“1-1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响应情况(“▲”条款)进行评价:招标文件第四
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一、项目概况-1.4 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标注“★”的参数为不允
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完全满足标注“▲”的参数的得 36分,不满足或负偏离
的一项扣 3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任一材料进行佐证,否则不得分:①产品
彩页;②产品技术说明书;③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及网址;④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
验)机构出具的抽样(抽检)检测(检验)报告;⑤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
品公告》中的截图。”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1.4 技术规格及要求-(2)18吨纯电动清洗
车”中的“2 ★外型尺寸(长×宽×高)(mm):≤8790×2550×3100(长、宽、高各指标
均须满足要求)”(P37)修改为“2▲外型尺寸(长×宽×高)(mm):≤8790×2550×3100(长、
宽、高各指标均须满足要求)”。
3、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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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8月 12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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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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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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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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