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询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财政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邀请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1开工日期: 2025年7月
2.1.2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2.1.3项目类型: 公路
2.1.4所属区域: 海南区域
2.1.5项目工期: 60天
2.1.6 项目简介:琼中县农村公路六大工程项目于****中标,合同金额10781万元,开工时间****,合同工期12个月。其中长兴村委会至飞水岭旅游公路主要包括:线路长3.426公里,包含桥梁3座,新建涵洞9道。 剩余施工内容包含上述工点的混凝土路面、波形护栏基础等混凝土工程。 2.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或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1.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生产所在地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相关单位评估的环评报告及所需的其他手续,投标产品应采用相应国家标准生产。
3.1.5 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投标状态。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采购,否则,相关采购均被否决。
3.5 各响应人上传询价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本单位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 8 月 13日 9:00 时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 未注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采购文件的递交5.1 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1日 19 时 00 分,参与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询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询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19时00分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报价。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响应或明确表示不响应的,不得再参加报价。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南省琼中县****
邮 编:5701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2025 年 8 月 13 日
附件: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暂定数量 | 计划交货 | 交货地点 | 技术规格或质量标准 | 备注(包件号-若有) | |
单位 | 日期 | ||||||||
1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 国标 | 吨 | 3500 | 2025.8 | 海南省琼中县**** | 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 ||
合计 | 吨 | 3500 |
备注:1.表格填写应完整,计量单位一致的招标物资填写合计项。
2表格不应有空行,采购物资清单顺序编写应与采购方案物资清单一致。
3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3.1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规定,同时满足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琼中县****
3.2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按照需方配合比拌制,碎石及石屑掺配比例不少于4种规格,备料场需按0-5mm,5-10mm,10-20mm,20-30mm规格备料;掺配比例经试验。含水量为4.9%~6.2%,7d无侧限抗压强度大于4.0MPa。如到场含水率大于规定范围,需方将扣除相应水分重量。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支付方式 | 结算及支付方式:无预付款;需方按月(每月16日)结算货款,结算后90天内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80%,剩余货款的17%待最终协议签订后随最终结算当期一并支付,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供货结束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六个月内无息支付给供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
2 | 计量方式 | 以运至交货地点,需方对所到产品的包装、外观质量、数量等相关资料进行验收,并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需方提供按过磅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供方、需方、施工方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
3 | 评审办法 | 本项目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 |
4 | 编制要求 | 按响应文件格式盖章签认后以PDF格式上传 |
5 | 报价说明 | 只允许进行一轮密封报价 |
6 | 其他有关情况 | |
7 | ...... |
备注:1.其他需说明事项自行增加行。
2.若为解释性条款,在本表后自行增加。
第三章 合同附件格式
合同编号:
物资购销合同需方: 签订地点:
供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完成 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产地(或厂家)、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供货时间等
产品 名称 | 产地 或 厂家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材料 单价 (元) | 运杂费 (元) | 其他 费用(元) | 综合 单价 (元) | 材料费金额 (元) | 税率或征收率 (%) | 税额(元)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
计算公式提示: | 1 | 2 | 3 | 4 | 5=2+3+4 | 6=1×5 | 7 | 8=6×7 | |||||
合同总价(含增值税) | (大写) 9=10+11 | (小写) | |||||||||||
其 中 | 不含税总价 | (大写) 10=6材料费金额的合计 | (小写) | ||||||||||
增值税税额 | (大写) 11=8税额的合计 | (小写) | |||||||||||
备注: |
说明:
1.1表中综合单价为产品运到需方施工现场的价格,包括:材料费、运杂费、装卸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等,即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不含增值税但包含增值税以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所得税等所有税费的综合单价。
(或1.2材料单价为固定价格,每期结算时双方依据当期结算的材料单价。经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运杂费及其他费用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做调整。
1.3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需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求进行数量调整,且定价方式不变,供方接受;最终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1.4需方认可的 填写产品名称 合格生产厂家或品牌为: 。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填写标准名称、标准号(或填写具体的标准内容),同时满足填写高速公路名称或房建工程名称业主和监理对该产品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第三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供方必须满足需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产品质量保证期限根据产品性质来填写,有保质期要求的填具体时间;无质保期要求的,重要材料与工程设计使用年限相同,一般材料与工程缺陷责任期相同,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
填写明确具体的交(提)货地点,供方(或需方)负责及时卸货。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将产品运输至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给本合同约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责任。运输过程中要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覆盖,并捆绑牢固,做到无抛洒、无遗漏,不污染环境,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将产品安全无损的运抵交货地点(提示:如采购危险化学品或海外采购,运输要求均要求细化)。
第六条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没有约定损耗的填“无”,有约定的填写具体内容。
第七条 计量方式(结算依据)
以运至上述交货地点,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需方提供1.检斤(过磅),2.检尺计量,3.按件清点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供、需双方现场共同签字确认(或供方、需方、分包商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八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供方提供的包装为 此处可根据产品性质填写具体包装要求,包装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填写标准名称、标准号),要足以保护产品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对包装物1.进行回收,回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2.不进行回收。
第九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及解决方案
供方须随货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相应的物流信息及票据、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货到交货地点后,需方按照此处填写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标准(或样品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质量的复检验收,需方在货到工地后 日内验收完毕,如有质量异议须在验收完毕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在异议期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在质量异议提出后 *日内,双方共同取样,各派代表将所取样品送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或国家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供方在质量异议提出后 日内未回复需方并进行检测,则视为供方认可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结果。
第十条 安全防护
供方承担产品交付前所造成的一切安全、环保、侵权责任及产品交付前所发生的产品毁损、灭失等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供方对其送货人员需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及防护用品应是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并且符合国家安全防护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没有约定备品配件的填“无”,有约定的填写具体内容(如要求供方免费提供的一些配套材料可在此明确)。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2.1无预付款
12.2需方按月(每月 日)或按量(数量达到 )结算货款,每期结算后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待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且质保期满(或履约结束)(填写具体的返还日期,具体到年月日或时间段)无质量问题,需方无息支付给供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提示:采用承兑结算的应明确承兑期限及提前兑现贴息费用的标准和承担方,如需方承担贴息费用应并入综合单价的组成中)
12.3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供方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结算货款。
12.4 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 位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12.5 结算时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需方财务。
第十三条 双方责任
13.1需方责任
13.1.1按需方指定时间交货的,需方提前 天书面通知供方具体的供货时间、规格、数量等供货计划安排(或施工计划安排),以便供方提前作好供货准备。供方接到书面通知后, 小时内书面回复确认。
13.1.2需方负责提供产品存放场地,派专人指挥供方送货车辆。供方驾驶员须服从需方收料人员的指挥,把产品卸到指定地点。
13.1.3需方认为有必要到供方进行实地考查或取样试验的,供方应提供方便条件并给予配合。
13.1.4需方指定(姓名、联系方式)负责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与供方的产品验收、供货计划的提供,以及施工现场处理与供方相关事务的沟通协调工作。
13.2供方责任
13.2.1供方负责供应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和需方试验室检验合格的填写具体的产品名称,需方对产品质量有监督权。
13.2.2 供方应及时通知将要到场产品的数量及品种,以便需方提前做好接货验收准备。供方所供产品如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且已经卸货的,供方负责 日内清理出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否则需方有权处置并由供方承担相应费用。
13.2.3供方供应量不能满足需方或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另选合格供货商(提示:如有预付款,需注意更换供应商后供方已收预付款的应全部返还)。
13.2.4如果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需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供方应及时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需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供方发票专用章。
13.2.5供方指定(姓名、联系方式)负责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与需方的产品验收、供货计划的接收,以及施工现场处理与需方相关事务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供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需方所订购的填写具体的产品名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影响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供方赔偿。
14.2经证实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此责任不因需方已进行质量检测而免除 。
14.3如果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假发票,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并赔偿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为需方损失的十倍。供方同意需方从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赔偿金额,如未付款项不足赔偿金额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如果最终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未按13.2.4要求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除承担合同总价(含增值税) %的违约金外,仍需提供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4.4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如没有此条删除。
供方承诺所供产品具有完全知识产权,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需方免于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他经济损失,否则,需方有权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提示:本条适用于具有专利的物资采购,如无专利要求可删除此条款)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时,均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且互不承担因不可抗力原因所造成的对方损失,但不积极采取措施的除外。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最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宜
18.1需方若发生设计变更,需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供方接受。
18.2监理、建设单位对供方提供的产品同样有权检验,提出的合理要求,供方接受。
18.3供需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双方与第三方的单位、集体、个人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均不牵涉另一方。
18.4产品在交付前的一切风险由供方承担。
18.5本合同债权债务双方均不得转让。
第十九条 送达
以下方式之一视为送达供方:
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执 份,需方执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签名、盖章时成立,结清账款后自行终止。
需 方 | 供 方 |
单位名称:(盖章) | 单位名称:(盖章) |
地址、电话: | 地址、电话: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及账号: | 开户行及账号: |
附件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公务人员的定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
(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
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三、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五、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合规声明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
九、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咨询举报热线:****
咨询举报邮箱:****@ccfourth.com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琼中县****
(采购编号:ZJJZ-QZXM-WZ-2025-002)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提供 (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子邮箱:
电 话: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询价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询价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固定报价格式
1.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分项报价表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2 投标报价为物资的到站含税总价,包括材料费单价、运杂费、……等(根据实际补充费用组成)及税率或征收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1.2.1材料费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固定价格定价原则在合同有效期内。运输费及其他费用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做调整。
1.2.2 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1.2.3 税率或征收率,是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
1.2.4 供应日: 到货日
1.2.5 网上报价为固定单价,运杂费为固定单价,承兑贴息费以实际同期银行利率结算。定价原则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承兑贴息以项目实际情况增减)
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1分项报价表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报价表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编号:ZJJZ-QZXM-WZ-2025-002 货币单位:元 包件号: | |||||||||||||
序 | 物资 | 规格 | 质量 | 计量单位 | 暂定 | 材料费单价 | 运杂费 | 综合 | 报价 | 税率或征收率% | 交货 | 运距(km) | 备注 |
号 | 名称 | 型号 | 标准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地点 | ||||||
(含税) | |||||||||||||
1 | 2 | 3 | 4=2+3 | 5=1×4 | |||||||||
1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 国标 | 吨 | 3500 | 海南省琼中县**** | ||||||||
合计 | |||||||||||||
含增值税总价 | 含增值税总价 | ||||||||||||
(大写) | (小写) | ||||||||||||
报价说明:1.表中的报价均为含税价格,税率或征收率单独填写。 | |||||||||||||
备注: 2.1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规定,同时满足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琼中县**** 2.2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按照需方配合比拌制,碎石及石屑掺配比例不少于4种规格,备料场需按0-5mm,5-10mm,10-20mm,20-30mm规格备料;掺配比例经试验。含水量为4.9%~6.2%,7d无侧限抗压强度大于4.0MPa。如到场含水率大于规定范围,需方将扣除相应水分重量。 | |||||||||||||
2.3.表中综合单价为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运送到需方施工现场的的价格。包括:水泥材料费、碎石材料费、水稳拌和费、运杂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等,即卸至需方施工场地指定地点含税的综合单价。材料单价为固定价格,。运输费及其他费用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做调整。 2.4.若税率不同则按照不含税单价进行评标。 | |||||||||||||
投标人名称(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
3.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供应商名称: | 询价编号: | 包件号: | |||||
序号 | 项目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小计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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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5 | |||||||
6 | |||||||
7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加工费小计 | ||||||
四 | 管理费小计 | ||||||
五 | 利润小计 | ||||||
六 | 运杂费小计 | 注明运输方式 | |||||
七 | 其他费小计 | ||||||
八 | 税率或征收率(%) | ||||||
综合单价(含税) |
注:1. 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但须逐项列明材料费的物资名称。
2. 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个。
3. 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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