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人及项目的基本情况
质疑人:北海昌瑞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质疑项目名称: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及救灾物资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
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日期:****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
二、质疑答复
我中心收到《质疑函》转采购单位征询意见,要求相关供应商提供说明材料。综合现有材料,现对《质疑函》中所提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2:制造商资质造假:哈尔滨中上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上科技”)资质与生产能力严重不符,“中上科技”有限公司被列为13 项产品的制造商(如移动厕所、活动板房、防潮布帘、存储货架、运输托盘、应急口哨、救援迷彩服、救生圈、救生衣、移动折叠式堵水墙、涉水冲锋裤、防汛编织袋、钢筋笼等),声称从业人员仅3人,年营收35.5万元,资产总额29.8万元(均属微型企业标准)。同时能生产13项不同行业的产品,需要对应不同行业的生产线,跨领域的多重生产资质条件,而“中上科技”仅仅3个人的企业不可能具备多领域复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质检能力。
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虚假,产品生产合法性存疑:1、霸州市德派尔五金机具有限公司(下称“德派尔”)“制造”产品有防潮除湿机、升降叉车、橡皮艇、智能照明摄像系统、船外机等,对于升降叉车、橡皮艇、船外机等产品都是属于特种产品或专业设备,需要工业制造的生产许可证等,“德派尔”从业人员14人,营收106.5万元,资产138.6万元(微型企业)。营收(106.5万)与产品(如防潮除湿机、叉车、橡皮艇、智能照明系统、船外机等市场价格较高)严重不匹配,不同行业产品,营收应远超百万。2、霸州市汛辰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制造”的产品防汛专用打桩机,该打桩机属重型机械,而该公司仅有2人,对于该重型机械,2人无法完成整个生产流程。
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哈尔滨同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项目谈判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格式,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工业行业小微企业的标准。因此,按规定可以享受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经核实,霸州市****
经函询哈尔滨同业科技有限公司,其在说明回函中再次声明谈判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属实,制造商具备生产谈判产品的能力,同时承诺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2不成立,不予支持。
三、处理结果
质疑事项1、2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北海市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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