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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
预告字[2025]11号
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
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淳化县****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主。
二、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按《淳化县****
三、
公告期限
本次拟征收土地公告时间为****至5月30日。
四、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县政府委托车坞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于****至****由车坞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车坞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五、
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县****
特此公告。
具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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