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二手设备,标的物现状为闲置、缺件,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资产明细清单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2、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本次转让二手设备中涉及拆除的,受让方负责设备拆除事宜,受让方需承担设备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一切责任。受让方拆除标的物时应遵守转让方内部管理规定,并负责拆除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受让方对标的拆除时,如自身不具备施工、拆除资质,须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操作。 4、所有带电类设备,受让方需在拆除前进行断电检测,确定无电后方可进行拆除。受让方需保证在拆除带电类设备过程中派遣专人值守,以保证带电类设备始终处于无电状态,如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伤亡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5、本项目根据转让方、受让方资产实际交接数量,进行据实交接。如实际交接资产数量少于参考明细清单中披露数量,转让方退还受让方多交的交易价款。 退款金额计算公式=不足部分资产的评估值x(1+增值率)。 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x100%。 6、标的存放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点击登录查看院内,请意向受让方考虑运输成本。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7、本次资产挂牌价为不含税价,资产转让后,转让方不开具发票。 8、《资产评估报告》等在点击登录查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点击登录查看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1、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12、本项目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按照本项目成交价计算,一次性包死,不因资产交接情况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