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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三年攻坚行动起底排查工作消防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安康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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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按照“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三年攻坚行动要求,对起底排查出的项目按照修建时的消防技术标准查找问题隐患,并出具技术指导服务函。宁陕县“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三年攻坚行动起底排查工作消防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三年攻坚行动起底排查消防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三年攻坚行动整治项目起底排查问题隐患并按项目出具技术指导服务函)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宁陕县““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三年攻坚行动整治项目起底排查问题隐患并按项目出具技术指导服务函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0000.00

290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三年攻坚行动整治项目起底排查问题隐患并按项目出具技术指导服务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至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出示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以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须现场领取。

2、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

(12)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陕县豪迈4楼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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