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建昌至松岭门段项目特许经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项目地址 | 招标人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项目名称 |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建昌至松岭门段项目 | 项目编号 | **** |
资金来源 | 招标方式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辽宁境内路线里程402.601公里,一期工程松岭门至沈阳段已于2024年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本期工程起点为葫芦岛市**** | ||
标段(包)名称 |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建昌至松岭门段项目特许经营 | 标段(包)编号 | ****001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特许经营项目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1.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1.3财务状况 1.3.1独立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财务状况要求: (1)投标人连续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或者承担项目能力的状态。 1.3.2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财务状况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连续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或者承担项目能力的状态。 1.4投融资能力 1.4.1投标人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1亿元的可用于投资的自有资金。以招标公告发布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间开具的存款证明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自有资金按出资比例加权求和计算不低于11亿元; 1.4.2投标人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7亿元。以招标公告发布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间金融机构出具的融资证明材料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授信额度按出资比例加权求和计算不低于37亿元。 1.5商业信誉 1.5.1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不存在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况,并且不存在被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况; 1.5.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提名(或委派)至项目公司任职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1.5.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1.5.1至1.5.3项商业信誉要求。 1.6业绩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1.6.1独立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或高速公路PPP项目)业绩总投资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68亿元,且里程不低于64公里。其中: (1)单项业绩投资额计算方式:投标人在所提供业绩的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乘以该业绩项目总投资额。(若在该业绩中为独立特许经营者/社会资本/投资人且未成立项目公司,则持股比例按照100%计算) (2)单项业绩里程数计算方式:投标人在所提供业绩的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乘以该业绩项目里程数。(若在该业绩中为独立特许经营者/社会资本/投资人且未成立项目公司,或投标人是被委托进行运营的实际运营单位,则持股比例按照100%计算) 1.6.2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企业业绩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或高速公路PPP项目)业绩总投资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68亿元,且里程不低于64公里。其中: (1)单项业绩投资额计算方式:各联合体成员在所提供业绩的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乘以该业绩项目总投资额后求和。(若在该业绩中为独立社会资本/投资人且未成立项目公司,则持股比例按照100%计算) (2)单项业绩里程数计算方式:各联合体成员在所提供业绩的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乘以该业绩项目里程数后求和。(若在该业绩中为独立特许经营者/社会资本/投资人且未成立项目公司,或联合体成员是被委托进行运营的实际运营单位,则持股比例按照100%计算) 1.7其他要求 1、辽宁省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属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为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提高项目竞争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本项目。 | ||
质量要求 |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运营养护目标: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及项目实施机构制定的运营评价标准执行,对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通行车辆和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建昌至松岭门段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特许经营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项目《特许经营初步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约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对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依法开展高速公路通行收费管理、沿线服务设施运营、广告项目运营等服务;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完好、不设任何权利负担、无任何未完结法律纠纷、无任何未清偿债务、不存在任何未了结法律责任地移交给实施机构。 | ||
投标保证金 | 500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 ****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 ****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人员要求: 1、拟提名(或委派)至项目公司的总经理,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2、拟提名(或委派)至项目公司的总工程师,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3、拟提名(或委派)至项目公司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4、拟提名(或委派)至项目公司的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均须具备在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或高速公路PPP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累计满 1 年及以上的经验。 上述人员的姓名及任职职务(或职责范围),须在对应特许经营项目合同或PPP项目合同中明确载明;若上述合同中未体现相关信息,可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项目公司章程或该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需包含项目名称、拟委派人员姓名、任职职务、任职时段及项目类型)。] | ||
标段(包)估算价 | 856602.84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0 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2)联合体与招标人、政府出资人代表签订《特许经营初步协议》,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成立项目公司;(3)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 | ||
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 18:00至**** 16: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
递交地址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
开标时间 | **** 09:30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开标方式描述 | 投标人应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 /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入所投标项目,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投标有效期 | 180日历天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
监督部门 |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于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电话 | **** |
邮箱 | ****@163.com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 |
联系人 | 任洪建 | 电话 | **** |
邮箱 | ****@qq.com | ||
招标公告附件 | 点击下载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 点击下载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任洪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