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YFW25H9-0223
一、 内容:
新华市****
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一、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均修改为"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四章评审办法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相应增加联合体的相关要求,修改如下:
1. 企业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6万元的房屋安全鉴定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5. 财务状况: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
6. 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
三、第四章评审办法的详细评审表,企业业绩修改为"供应商近三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6万元的房屋安全鉴定业绩得5分,最高可得15分。备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四、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增加"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具体详见最新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新华市场更新改造项目(新华数字产业园)房屋安全鉴定服务更正公告
五、
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二、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商务大楼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
联系人:
王经理、张经理
电话:
****、****
电子邮件:
/
询有限公公司
572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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