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760 | 1 | 不限 |
B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760 | 1 | 不限 |
备注:采购品种:榆林地区烟面煤。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灰熔点 (St) (℃) | 粒度 (mm) |
A标段 | 烟煤 | 粉煤 | 5800 | 15 | 0.6 | 30 | 12 | 1150 | 13 |
B标段 | 烟煤 | 粉煤 | 5800 | 15 | 0.6 | 30 | 12 | 1150 | 13 |
备注:粒度要求:标准0-13mm。 粒级0-3mm、粒级3-6mm、粒级6-10mm、粒级10-13mm,要求各粒级要各占一定比例,均匀分布。 做筛分实验检测0.5mm以下含量不超6%,如超6%通知中标单位现场确认并进行考核。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
2.报名时间:截止**** 15:0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 入金 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 出金 。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点击登录查看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A标段:**** 15:30
B标段:**** 15:3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 个人中心 查看 交易结果通知 。
交易成功后,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竞价成交供应商竞价成功后及时联系董健****签订合同。
1、交货方式、地点: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煤场交货 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自卸车,运输车辆排放标准符合国六或新能源) 3、交(提)货时间: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供货量按合同约定执行。 4、车辆到厂需提供合同期限内的榆林地区****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至****
B标段:****至****
1、价格:含税到厂价。 2、煤车进场时,双方共同取样,由华昱公司进行化验(供货方由于各种情况不在场以华昱公司化验结果为准),如对化验结果存在异议,供货方需于2日内提出,双方按流程进行复检,水份以初次取样指标为准。复检热值偏差在71.6大卡范围之内以原化验单为准,复检热值偏差在71.6大卡范围之外以复检化验单为准。 注:71.6大卡依据为《煤碳采购管理办法》中外购煤采购管理要求:发热量差值 71.6大卡判为允许误差范围(GB/T213-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结算按照初检结果执行,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按照复检结果执行。 3、华昱公司化验与质量监督中心每天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单,同时发送至相关部门及供煤单位,该检测报告单作为当天煤款结算的唯一依据,供应量按当天华昱过磅单为计量依据。结算价格除特殊情况,原则上按照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按月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次月结算,特殊情况指:所供煤炭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将按照如下标准进行结算。
1、数量计量依据:以实际收货方计量结果为结算依据 2、质量检验:以收货方检验结果为准。 3、煤质考核: (1)以当期平均热值5800大卡为基准, 平均热值 5800大卡,中标合同价。 5500大卡 平均热值<5800大卡,双倍大卡扣减 单次热值<5500大卡,货款不予结算,煤炭不予退货 当期扣减价=合同价/5800大卡*2*(5800-当期平均热值) 注:单次热值<5500大卡的,不计入平均热值的计算,数量以华昱公司化验单上采样基数吨数为准,不予结算,不予退货,每车还需另外赔付500元化验费(每车以30吨为基准); (2)水分考核:当期平均水分 15% 计算公式:合同价*当期到货量*(当期水分平均值-15)/100 (3)硫分考核:当天平均硫分 0.6% 单次硫分>0.6% 公式:结算价*单次到货量*(单次硫分-0.6)/100*6 注:单次到货量以华昱公司化验单上采样基数吨数为准,如供应商供煤到厂硫分多次与考核标准偏离太大,不再合作。 (4)灰分考核:当期平均灰分 12% 当期平均灰分>12%则进行考核。 计算公式:合同价*当期到货量*(当期灰分平均值-12)/100 (5)粒度考核: 标准0-13mm.粒级0-3mm粒级3-6mm粒级6-10mm粒级10-13mm 要求各粒级要各占一定比例,均匀分布。 做筛分实验检测0.5mm以下含量不超6%,如超6%通知中标单位现场确认并进行考核。 (6)供货方煤炭到厂后,收货方逐车进行化验,不符合质量标准,可以按上述规定进行扣减、拒收、罚没。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1、 出卖人根据买受人煤炭调拨需求拉运物至买受人指定地点,未经买受人同意发运货物或超发货物、变更送货地点的,买受人有权拒收,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承担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的违约金。如因出卖人延迟交货而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时,出卖人还应向采购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出卖人支付该违约金及赔偿金的,并不能解除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3、出卖人延迟交货 3 日的,买受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二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煤质出现问题时,以买受人出具的煤炭补偿通知单为准,在未结算数量上根据实际补偿金额相应扣减后,进行结算,如出卖人连续出现煤炭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还应向买受人支付赔偿金以补偿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卖人在货物发出起30日内仍无法向买受人提供发票的,买受人有权终止之后所有合作。 6、 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应积极组织发货,如不能及时送货,应向买受人提供说明,如合同期限内,出卖人送货数量不足合同约定数量95%,并且没有提供有效的说明,出卖人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惩罚性违约金。送货数量超出合同约定数量,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7、 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要求买受人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惩罚性违约金。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户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委托企业:董健 ****
交易中心:智瑞 ****
高云飞 ****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郭静蕊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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