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东阿东昌水泥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东阿县****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比例 | 100% |
挂牌价格 | 1437.557514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4390万元,实收资本4390.244404万元。认缴持股比例100%,本次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10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437.557514万元。 2、****,转让方向东阿光岳之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借款800万元,并将所持有的标的企业100% 股权质押给东阿光岳之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质押担保期限2年。该转让行为已经质押权人同意。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沪评字【2025】第ZH775号资产评估报告、鲁中炬会审字【2025】第051号审计报告、鲁中炬会专审字【2025】第016号审计报告。 4、转让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系从原股东处受让所得,曾与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合同》(合同文件均置于产权交易中心备查),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向转让方了解上述合同的内容及履行情况,并承接上述合同中转让方应向原股东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