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转让为整体转让。 2. 该项目可转移能源消费量以项目2020年能源消费量作为基准期核算,点击登录查看1#、2#机组关停形成的可转移能源消费量为14431.01吨(当量值)标准煤,8989.32吨(等价值)标准煤。其中,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根据2020年全市**** 3.若在后期检查中,发现点击登录查看1#、2#机组关停拆除形成的可转移能源消费量超过审查意见规定能耗总量的+10%(含),受让方须认可并给予配合重新办理评估和审查手续。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情况为由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在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产交所仅就受让方缴纳的服务费开具服务费发票。 6.意向合作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7.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合作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