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造价咨询1-5标段、水泥制品采购标段)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造价咨询1-5标段、水泥制品采购标段)(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发生变更,内容如下:
一、水泥制品采购标段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项最高投标限价为“7500万元”,现变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10日发布。
2、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项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报价。(2)当投标单位家数为3家时,取投标单位的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大于3家小于等于5家时,去掉1个最高价,去掉1个最低价,其余单位的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大于5家小于等于10家时,去掉2个最高价,去掉1个最低价,其余单位的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大于10家时,去掉3个最高价,去掉2个最低价,其余单位的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含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废标。在最高限价(不含最高限价)至最高限价下浮3%(不含)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作为评定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依据。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以投标人各项单价合计金额为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依据。
3、第五章《供货要求》发生调整,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分项报价表格式发生调整,依据澄清文件填写报价表。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澄清文件,依据最终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二、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因潜在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
联 系 人:邹璇,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夏银川市****
联系人:张楠,张翠娟,魏晓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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