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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财政局关于比选“拉萨高新区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决算评审单位的公告

西藏拉萨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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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
发布时间:**** 10:04

一、比选事宜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我局拟采用比选的方式招一家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作为该项目决算财评单位,比选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本项目决算评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拉萨高新区****

2.建设地点: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

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内容为七条路的景观提升工程,包括南环路(柳东大桥至鹏矗隧道段),世纪大道(贡嘎快速路至柳梧大桥),通站路(世纪大道至察古大道)以及四条纵向道路(交通路、广场西侧路、广场东侧路、平安路);总绿化面积为106195.47㎡,人行道铺装总面积为63236.7㎡以及拆除、景观电气、绿化灌溉工程。

4.标段划分:无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6.比选范围:

(1)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查工作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工作业绩,在人员、设备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

(1)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

(2)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5.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6.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须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比选控制价:按照《财政性投资评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付费管理暂行办法》藏财建字〔2009〕18号文件取费,限价12万元。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至****(上午9:30-13:00,15:30-18:3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8

月21日18:30,地点为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财政局(4107)办公室,逾期递交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本次投标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4.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比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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