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黑龙江省
我院采取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手术治疗类医疗设备采购进行需求复核,广大供应商可以对相关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包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超声刀 | 台 | 1 | 49 | 52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建华区(甲方指定地点) |
超声骨刀 | 台 | 1 | 3 |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资质要求
要求所投产品超声刀具备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具备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要求所投产品超声骨刀具备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具备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满足CE或FDA认证。
三、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采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相关说明:
1..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采取书面并电子邮件方式****@126.com邮箱,同时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递交成功。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及联系人方式。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建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备注说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