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高村18、15、10组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沈高村18、15、10组道路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388833万元,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沈高村18、15、10组道路建设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沈高村18、15、10组道路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沈高村18、15、10组道路建设工程: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有建设市****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情形。
注: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17:30到**** 17:30
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 08 月19日 17时 30 分至 2025 年 08 月25日 17 时 30 分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电话:****。发送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邮件接受截止时间与公告结束时间一致,逾期概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30
开标地点:泰州市****
七、其他
合同估算价:28.388833万元 工期:15日历天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泰州市****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泰州市****
联 系 人: 周智勇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泰州市姜堰区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信息来源: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