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摸底、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各部门(单位):
为了规范全校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和我校《新媒体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即日起开展我校政务新媒体自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摸底范围
1.各单位(部门)官方开设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第三方平台(今日头条、抖音短视频、快手短视频、腾讯视频号等)开设的政务新媒体。
2.以个人名义开设运营,但提供官方政务信息、政务服务等功能的自媒体。
二、工作安排
各单位(部门)要对官方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摸查,摸清新媒体开设数量和运行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调查准确。要认真梳理新媒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摆以下问题:
1.官方认证账号不唯一。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建设具有政务公开和宣传功能相近的多个无认证账号,及时做好关停整合工作。
2.运维管理不到位。对新媒体内容无更新的僵尸账号、只注册不维护、功能内容相近、关注度低的账号需及时清理关停。对发布内容时效性不强、超过14天以上无内容更新的账号需及时整改。
3.信息发布不规范。各单位要严格审核发布流程,对信息发布内容存在违禁词、敏感词、错别字和表述错误的信息、对转发稿源与本单位职能不相符信息、对发布商业宣传广告信息等问题要及时整改,规范发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工作,党委宣传部会对各平台的负责人进行备案登记,负责人需自接收文件之日起7日内加入张家口学院政务新媒体企业微信工作群(二维码见附件3),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2.强化监督问责,提升宣传能力。建立新媒体平台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各单位要对新媒体账号及内容加强日常管理,要管理好隶属的学生组织创建的新媒体平台,必须设有具体负责指导教师。
未经批准备案,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开通设立官方认证的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头条号、视频号等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账号;因上级要求、工作需要确需建立或开通的,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向党委宣传部备案;对已经开通的账号,要进行规范性自查;对更新慢、无监管、无备案的账号一律注销处理;对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不力或整改后仍然出现类似问题的,将对有关部门进行问责通报。
3.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部门)要在认真自查摸排的基础上填报《张家口学院政务新媒体账号统计表》《张家口学院新媒体账号备案表》,于****前,将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宣传部点击登录查看,纸质版盖章报送至明湖校区行政楼 A401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