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2)财务要求:无;(3)业绩要求:供应商****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一个电力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4)信誉要求:a、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b、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c、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5)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电力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响应文件中附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函),提供自2025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项目响应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 (6)其他要求:无 2.联合体各方应满足如下条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