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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桥人才公寓装饰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扬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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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桥人才公寓装饰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头桥人才公寓装饰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广陵区长三角数字贸易产业园803-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头桥人才公寓装饰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95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9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所有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报价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书原件备查)

3.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日9: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长三角数字贸易产业园803-805室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2 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 年 9 月 2 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2磋商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理。

7.5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6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7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在规定期限内前往代理机构报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扬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长三角数字贸易产业园803-805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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