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对萧县义安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价值评估项目服务进行询价选取。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名下萧县义安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价值评估项目。
2、项目概况:评估机构自行了解矿山情况,勘探现场。
3、采购需求:了解待评估萧县义安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评估服务业务范围;
3、具备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资质;
4、评估人员具备相应的评估资格证书;
5、****至****期间,具有1处矿业权价值评估的实际案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
1、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4、业绩及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5、评估案例。
6、报价函。
(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响应文件份数为:1份,单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密封袋注明项目名名称、响应人名称、请勿在“****15时00分之前启封”,骑缝处加盖响应人公章。
四、报价及选取方式
1、报价上限人民币100000元。
2、评估机构选取采用低价方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候选人,报价相同的,由最低价单位采取第二轮报价确定。报价排序仅做参考,不作为签约承诺。
3、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至****15时00分,寄送报价以签收时间为准。
4、报价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收件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和西昌北路交叉口银通广场一层;收件人:张经理****。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文件内容字迹模糊不清;
2、文件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响应文件要求的;
3、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
六、履约责任
凡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将该报价单位列入不良记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