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罗词山
丁秀英、贺培建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宁石高速路建设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宁石高速公路建设施工遗留问题化解处置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们提出的“1.县****
一、前期协调处理情况
(一)关于拖欠地租问题。经核实,至2023年底,宁石高速四分部拖欠云雾山镇丁家坝、板桥及城关镇百乐、古堰四个村(社区)所涉农户租金135.27万元,前期县协调办多次协调督促四分部予以兑付拖欠租金,但始终以各种理由拒不拨付,****,县协调办协调确定由宁石高速项目公司进行代付,****,县协调办再次组织召开协调会,督促宁石项目公司尽快拨付拖欠租金,该公司同意于7月30日前予以拨付。
(二)关于土地复垦和交地还地问题。所涉问题主要是宁石高速四分部在建设施工期间,租用云雾山镇丁家坝村二组部分土地作为预制梁场和弃渣场,因目前部分土地复垦质量不达标和配套设施不到位问题。县****
(三)关于其他遗留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得以处理。对宁石高速所有遗留问题,县****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跟踪督办。积极跟踪督促宁石高速项目公司,于7月底前将为宁石高速四分部代付的135.27万元临时用地租金拨付到位。
(二)加快整改。督促宁石高速项目公司和总包部,切实发挥项目业主职责,积极主动督促所涉施工单位化解处置遗留问题,力争8月底前将所租用临时用地复垦整改完善后分地交还农户,其他遗留问题9月底前化解处理结束,销号清零。
以上是针对你们的建议答复的相关情况,希望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宁石高速建设施工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你们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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