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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阿木尔北街至和林格尔新区再生水长输管网工程勘测定界招标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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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阿木尔北街至和林格尔新区****


招标项目编号 (CJZX-****)


项目所在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桥阿木尔北街至和林格尔新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金桥阿木尔北街至和林格尔新区****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2.1 项目名称: 金桥阿木尔北街至和林格尔新区****


2.2 建设规模: 自金桥阿木尔北街与金盛路交口,沿金盛路向南敷设至和林格尔新区****


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全部勘测工作并出具报告。


2.4 招标内容: 金桥阿木尔北街至和林格尔新区****


2.5 划分标段情况: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6.066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为独立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情形。


3.2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专业类别包括工程测量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


3.5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诉讼案件信息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件将下列资料彩色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qq.com。


提供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需对公汇入,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及获取资料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税号:9115 0102 MA0Q H36L 15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电话:****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银行账户:5**** 0000 0356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30,地点为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09:30:00。


开标地点: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七、其他


8.1 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8.2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
行号:****

8.3 交易场所: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 塔拉


联系电话: ****


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 为公对公转账。


汇款时请备注: 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365.com)。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九、联系人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 孙建刚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 冯玉玺


联系电话: ****


邮箱: ****@qq.com


监督单位: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电话: ****


马玉雪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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