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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皮肤病防治院院药品供应商遴选公告

广西防城港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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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皮肤病防治院院药品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加强药品配送保障工作,提升药学服务水平,提高药品配送质量及配送效率,实现医院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桂卫财审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院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经济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经营范围和品种齐全、配送供应能力强、信用无不良记录的优秀药品企业为我院药品配送企业,诚邀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遴选。

一、遴选内容

拟遴选4-10家供应商为我院药品供应商。本次所遴选供应商中选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签订年度供货合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下一年合同,对年度合同履约、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合同执行期间与国家、省市政策或规定不符,按国家、省市相应政策执行。

二、遴选原则及方式

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遴选结果看综合评分,按评分高低排序,若评分相同则配送距离近者优先。

三、遴选公司配送范围

负责我院所有计划进购的西药、中成药等药品(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性药品以及单一来源的采购药品和集采药品,其配送企业不参与遴选,直接签订合同。配送集采药品的企业如未中选,该配送企业除可配送指定的集采品种外,不得配送其它药品)。

四、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

五、遴选条件

(一)参与遴选企业资格条件

1.参与遴选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配送企业,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和具有全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资格;

2.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能配送的所有药品类别;

3.参与遴选企业在广西区内注册同等条件下优先(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4.信誉良好,药品质量可靠,两年内未被药监、纪检部门通报,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专门机构认定有药品质量问题及重大违法记录;

5.未与医院发生过纠纷,未在医院黑名单中(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等查询结果为依据);上一合同周期内合作的配送企业未发生不良配送事件(以医院记录为参考);

6.配送企业应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配送企业有完整的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药品的现代物流管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9.同一集团内部、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经营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

(二)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

1.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规违法,被省级部门禁止其参加广西区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

2.《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资质证照被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的;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经营,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近两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等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企业。

六、配送企业知晓并承诺内容

1.配送药品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保证;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48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72小时,长的节假日(7天以上)收假前3天要有药品配送。

(2)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急(抢)救药品4小时内送达,急用药品12小时内送达;剧毒、麻醉、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24小时,并确保货票同行。

(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3.配送药品售后服务保证(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退换货3个工作日内解决;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4.目前在我院有业务的配送企业如果本次未中选,我院承诺优先支付该公司的药品余款;如本次中选的,则公司回款保持目前的回款周期,待清理未中选公司尾款完毕后逐步缩短至本次合同约定回款周期。在此期间,配送公司不能以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由限制供应我院药品,影响我院正常运营,否则我院可根据本次评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配送;

5.伴随服务跟进到位,包括科研合作、药品信息支持、药品管理知识培训及其他服务等情形;

6.严格执行“两票制”。

七、遴选办法与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并递交材料:药品配送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我院报名并递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廉洁协议》等上级部门规定的证照及相关材料。

2.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提交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配送企业资质证明。

3.药监部门出具的2年内无违法违规证明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截图证明文件。

4.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文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文件)。

5.提交《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同时按照《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进行自评打分(附件1、附件2、附件3需胶装密封)。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公司印章,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参选资格。

(三)遴选材料递交:报名参与遴选的公司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文件要求递交遴选材料【注: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遴选文件资料要求按顺序整理密封送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2.响应文件用文件袋密封,文件袋封面写清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公章。3.响应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四)评审: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按照我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牵头组织院内评审专家3人以上单数,开展药品配送企业评审与遴选工作会议,根据初审评分结果进行实名投票表决。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评审与遴选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将最终通过筛选、评估、表决的药品配送企业(包括西药、中成药)纳入最终评定名单,以供进一步的审查和决策。

(五)审定与公示:遴选结果企业名单提交医疗机构行政(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按“三重一大”议程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签订合同:审定通过后,医疗机构与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和廉洁承诺协议。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医院可根据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报名时间和方式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遴选公告在防城区****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至****止),报名截止时间:****17:30时止,逾期不受理。

3.报名地点:防城区****

4.报名方式:通过附件1发送至采购办邮箱报名获取附件2、附件3后请按遴选要求相关文件依次顺序装订成册送到采购办(邮箱:cgb****@163.com)其中附件1、附件2、附件3胶装密封,否则视为不合格,视作无效报名。【获取时间:****至****,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评审时间: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择时评审。

6.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770-****

九、确定配送企业数和配送期限

综合遴选条件后,经院内专家评审,医疗机构行政(院长)办公会和党支会审定,并在防城区****

附件: 附件1 药品供应商遴选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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