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土地面积/建筑面积(㎡) | 挂牌价格(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海口市**** | 175.51/583.96 | 1,322.67 | 396.00 | |
标的情况 | 1、转让标的位于海口市****华府苑。其中: ①房屋所有权证:海口市**** ②国有土地使用证:海口市国用(2013)第002743号、第002744号,证载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其中101号土地分摊面积165.90㎡,102号土地分摊面积9.61㎡。 2、转让标的为建行琼州大道支行原网点业务经营用房,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标的位于1层,标的所在商住楼总层数17层(其中:-1层为地下停车位,1-2层为商业,3-17层为住宅),地处海口市**** 3、资产详情见《房地产估价报告》,具体情况以现场查看实物情况为准。 | ||||
特别告知 | 1、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报名即接受现状,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屋。标的面积以产权证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同挂牌价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东来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509E 注册地: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尹国建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中共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25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396万元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房款的,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产权人协助,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4、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5、标的物的查勘采取统一查勘的形式,查勘现场的意向方需先行登记,统一安排。逾期抵达的意向方视为放弃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的权利。 6、其他未尽事宜,按《房产交易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应在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开始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书文件、现场管理权及实物资产占有权交接。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保证金(详见上表)必须在公告期内交纳到如下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户名: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时间:公告期内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房产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服务费 | 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口市**** | 8月22日9:00 | 9月19日9:00 | 1000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 3、三亚市****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