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乐东县千家库点新增储备
仓容建设项目三期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琼财采规〔2020〕10号),我单位拟组织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二、项目名称
乐东县千家库点新增储备仓容建设项目三期
三、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42元,其中建安工程费****.06元
四、选定范围
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提交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已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通过(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已备案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提供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地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六)提供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七)报价函。(注明报价下浮率,报价要求参照琼价费管〔2011〕225号下浮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10%,格式自拟);
(八)近3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招标公告截图);
(九)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注:提交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电话,报名材料每页加盖公章,进行密封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六、遴选办法
遴选工作由我单位组织对提供报名资料的所有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根据资质资格、业绩、信誉、人员、服务方案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并在乐东黎族自治县****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至****,(共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二)地点: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点击登录查看综合办公室
(三)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逾期未送达或不按指定地点送达报名资料,本单位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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