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某单位房屋改造项目标段一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
一、公告内容:
原投标人前附表10.1.1中5.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量须达到中标数量的 3 倍(含)以上,达不到 3 倍(含)以上不开标,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现变更为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须达到中标数量的 3 倍(含)以上,达不到 3 倍(含)以上不开标,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须达到中标数量的 3 倍(含)以上,达不到 3 倍(含)以上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某单位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 | 地 址:西宁市****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秦女士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青海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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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