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就锡山区****
一、采购项目
项目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项目一 | 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 | 1 | 28 |
项目二 | 台式低速离心机 | 1 | 1.6 |
项目三 | LED光谱治疗仪 | 1 | 10 |
项目四 | DR平板探测器 | 1 | 15 |
二、投标人资格预审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
1.投标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产品名称、配置、附件(投标供应商应列明能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的,所需耗材的清单),承诺所有耗材已通过江苏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并列明产品编码。
4.具有投标产品原厂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5.有(国产设备)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6.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或制造认可表的须一并提供),若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产品彩页。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9.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资质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时间:****8:30分起三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工作日上午8:30-10:30;下午13:30-15:30),资格预审截止期后的资质材料恕不接受。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报名地址:锡山区****
联系人:毛老师
电话:****
无锡市锡
东港镇卫生院
山
区
锡
生
****
山区东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