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房集团2025年度拓客礼品采购项目
企业场外简易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
投资发展
城房集团
2025年度拓客礼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BJX-2025-060
采购人
联系人及电话
杜娟、****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
张舒杨、****
项目类别
□工程 ☑货物 □服务
预算金额(元)
人民币****.00元(含税)
控制价(元)
不含税控制总价人民币****.4元,根据采购内容设置各分项不含税控制单价,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
365日历天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询价开始时间
****
询价结束时间
**** 上午09:30
资格评审标准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报价,报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询价结束时间当天,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询价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各供应商在制作报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采信。供应商成交后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供采购人核实,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符合性评审标准
报价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1.报价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报价中出现任何费率为负或负报价的;
4.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反国家法规的;
5.报价文件不得漏项缺项,如出现缺项漏项做废标处理;
6.报价高于控制价(含控制总价和控制单价);
7.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报价文件组成
1.供应商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供应商填报的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总价,各分项单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单价,否则响应无效;
3.电子报价文件按要求上传,纸质文件无。(电子报价文件指:打印盖章的PDF扫描件)
报价文件递交
1.电子报价文件应登录宜昌城市****
2.询价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1小时内完成报价文件的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规定时间之前解密报价文件的,其报价无效。
报价评审标准
1、以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满足采购需求且不含税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不含税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出现多家时,以报价文件上传时间在前者优先,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显示的上传时间即为报价文件上传时间。
2、按含税价格签订合同。
3、供应商被列为宜昌城发集团“严重违约重点关注对象”且在影响期内,其报价上浮50%后作为报价评审价。
4、供应商报价如有算术错误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含税总报价与根据不含税总报价和税率计算的价格不一致的,以不含税总报价和税率修正含税总报价。
采购范围
完成供应链公司及江南公司代理销售的所有项目礼品及消耗品物资类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拓客礼、交房礼、活动礼、节庆礼及售楼部水吧消耗物资等。采购物资含定制水、小家电、节庆礼品及灭蚊物资、咖啡、茶水、清洁用品等。采购清单中有写明品牌或所列参数指标描述与某产品的参数相同的,并非特指该产品,仅为产品质量、档次、性能的参照,供应商应以不低于采购清单所要求的质量、档次、性能的产品参与报价。
费用、支付及其他事项
1.供应商报价采用全费用单价方式报价,包括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打样费、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企业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以及货物价款风险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最终结算以采购人验收合格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费用,并认为此费用已包含在成交供应商报价中;
2.本项目分批次供货,各批次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季度结算货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税务要求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
3.本项目年度采购金额(含税)不超过105万元,成交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零星(多次少量或单个)采购需求;
4.采购货物有LOGO定制需要的,均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印制logo的样品,全费用报价中需包含此费用;
5.送货周期:各批次货物下单后送货周期不得超过7日历天(下单当日计入送货周期内);
6.食品及日化相关要求: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供应商必须负责所供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所有食品类、日化类货物必须在质保期内,且生产日期距供货日期的日历天数不得超过质保期日历天数的2/3。